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T141号提案的答复
徐华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一般农田调整为永久基本农田程序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事关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群众关心的重点,也是保护耕地的重要举措。您关于进一步规范一般农田调整为永久基本农田程序的建议,我局非常认同。一直以来,我局多次向上争取、逐步完善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工作。
一、关于“健全基层协商机制”的建议
(一)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的原因。2022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我市在原有基本农田保护区基础上结合历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省政府确定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2.14万亩,划定成果上报国务院批准并启用。在后期工作中,发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内因各种原因形成的数量较大的“非耕地”,不适合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经调查,产生“非耕地”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历史原因。原来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本来就包含一些沟、路、渠、坑塘、林地等“非耕地”,而现在的永久基本农田只有耕地,因此产生了历史遗留的“非耕地”;二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我市因为特色种养殖利润较高,群众将“低秧田”以改虾稻田名义改造成精养虾池和精养鱼池,将旱地改造为葡萄园、果园、林地、养猪场等情况非常频繁。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显示,仅2021和2022年各地挖塘养鱼养虾、植树造林、果园葡萄园等,还有其他一些流出地类,两年耕地流出共计6.0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88万亩。上述数据仅仅只是变更调查发现的数据,实际上的数据更加庞大,这种现象在全国非常普遍,中央确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没有全面落实,粮食安全根基需要进一步夯实。为此,2023年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落实中央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相继部署了相关工作和出台相关政策,逐步解决永久基本农田内的“非耕地”问题。
(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情况。2023年7月我市严格按流程启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召开了各区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动员、部署、推进会4次,组织专项培训2次。各地在国家下达处置面积2.88万亩的基础上,还另外报送了需处置的永久基本农田8.96万亩(经核实其中2.73万亩为葡萄园、果园、林地等,6.23万亩各地为发展预留空间),两项合计11.84万亩。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原则,调出多少必须补足多少,经多次征求各地意见,各区镇街道上报计划原地整改恢复5.22万亩,上报补入置换2.77万亩,合计7.99万亩,与需处置面积差距较大。鉴于这种情况,经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报请自然资源部同意,我市先行处置2.88万亩,其他需处置面积在3年内逐步完成。因此2024年开展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摸排清查工作,2025年又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正向优化。这些工作也分别召开了区镇街道参加的会议,下发了相关数据及工作函件,区镇街道对工作也做了进一步安排。通过这几年的处置,共计调出永久基本农田2.27万亩(养殖坑塘0.71万亩,果园0.09万亩,农业基础设施用地0.25亩,各类建设用地0.05亩,其他农业结构调整1.17万亩),为确保每年耕地保护考核任务达标,因此调入4.01万亩,目前我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52.22万亩,高于152.14万亩的保护任务。
(三)新政出台将推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机制常态化规范化。2025年8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于10月1日施行。办法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优化调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年度优化调整的次数和时间以及相关数据资料。按照办法的规定,今后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的工作流程、意见征求、上下协同、协商沟通等会更加便捷规范,调整工作机制会成为常态化机制,成果会更贴合基层实际需求,特别是对历史形成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方面的事项,将非常有利,目前我市已经启动了这项工作。
二、关于“统筹保护与发展规划”的建议
(一)开展补充耕地项目统筹耕地保护与保障我市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我市国土面积298.95万亩,目前全市耕地总面积182.34万亩,占国土面积的60.98%,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2.2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3.48%,远低于我省85.92%的总体比例。我们也一直向上争取政策,希望进一步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近年来,我们累计实施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2.66万亩;增减挂钩项目产生节余指标1.6万亩,保障了我市各类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共1.71万亩。在增加耕地面积,夯实粮食根基的同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较好的促进了耕地保护和保障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
(二)实施全域整治项目推动综合效益提升。目前我市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4个,新申报并获批浩口全域项目。四个已实施项目新增耕地面积2655亩,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500亩,预计可增加耕地8661亩,提质改造1.6万亩。另外全域项目还在生态、村居环境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如4800亩的冯家湖生态退垸还湖、熊口赵脑村260户空心村搬迁的四化同步建设、高石碑兴隆老街环境整治、后湖虾谷小镇产业升级等。在配套完善相关农业基础设施,推动耕地保护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开展项目选址、优化田间配套设施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中型灌区内以及农田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急需改造提升的地区实施。项目谋划阶段,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和建议,设计方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阶段,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压实参建单位职责,严格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项目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属地人民政府履行建后管护责任,组织并引导村民种植粮食作物。
(三)专项规划筹划未来发展空间。2026年为严守我市粮食安全底线,合理预留农业发展和林地绿色空间,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土地资源要素供给,开展了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工作。目前,在我市各部门和各区镇街道积极协同配合下,已初步拟定了“耕地保护和林地保护空间”,基本能够满足我市未来10年左右发展需求及耕地、林地保护目标任务的要求,现已上报市政府审查。
三、关于“建立诉求反馈与矛盾化解机制”的建议
(一)强化宣传普及促进基层矛盾化解。近年来,市财政每年从耕地保护专项经费中列支20万元左右,专门用于耕地保护专项宣传,全力做好耕地保护政策的普及工作。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等为契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张贴标语等传统方式,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活动。还利用自然资源部门基层站所的有利条件,注意收集群众诉求、收集合理建议、化解各类矛盾。
(二)向上争取政策解决特色产业诉求。近年来,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向国家部委、省级各主管部门多次反映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方面的问题,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多次邀请自然资源部和省级农业、水利、自然资源部门专家实地考察调研,自然资源部将具有江汉平原特色的虾稻田、莲藕田都认定为耕地,打通了发展虾稻产业的政策瓶颈;多次提请将具有我市特色的半夏田等也认定为耕地,通过努力,2025年自然资源部也将半夏田、多种水果及花卉明确为耕地类型。
(三)建章立制全面落实“一机制一专班一要点”工作部署。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我市已初步建立耕地保护全链条长效常态管护机制,形成“义务监督员+日常监测巡察”的问题发现机制、“严格执法+限期督办”的问题整改机制、“两办通报+定期会议”的情况通报机制、“高质量考核+资金激励+纪委约谈”的责任落实机制以及“专项经费+进户上门”的宣传教育机制,群众的诉求通道会更加畅通,意见反馈会更加及时,矛盾化解会更加便捷。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直是党中央非常重视、总书记非常关切的重点工作之一,而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也一直是社会关心、关注的重点,您对永久基本农田方面的建议我局非常认同,今后也会逐一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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