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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261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14:56:29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14:56:29 名  称: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李仁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潜江市十号湖欧阳东凤墓地打造为文物保护与文化教育基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文化传承及公共文旅事业发展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经综合调研,并结合各会办单位意见、项目现状及工作实际,现回复如下:

一、严守文物底线,全面夯实保护管理基础

十号湖明墓(欧阳东凤墓地)为湖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地处杨市办事处十号湖村,紧邻潜江火车站,区位优势明显。墓区现存石华表、石虎、石羊、石马、翁仲等精美石像生,是江汉平原少见的明代高规格墓葬遗存,对于研究明代丧葬制度、石刻艺术和地方历史具有重要价值;墓主人欧阳东凤为官清廉、热心文教,其事迹与精神具备廉政教育、传统文化教化的积极意义。

此前,该遗址存在环境杂乱、积水内涝、石像生风化破损、管护机制薄弱、文化挖掘与展示利用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隐患,结合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相关要求,我局联合属地杨市街道办事处全面落实保护举措。杨市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在十号湖墓地保护展示工程(一期)推进过程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建工作专班,全力配合开展民意调解工作,已完成项目涉及村民的理赔资金兑付;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明确十号湖村专职管护人员,持续维护墓区环境整洁,严禁牲畜放养等各类损害文物的行为;主动对接欧阳氏后裔,助力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同时,属地已完成墓地表层基础施工,整改墓区破损电线,彻底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目前,我局已完成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实地勘测与界定,按规范更新文物保护标志牌,明确管理主体、管护责任与监督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现场巡查与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为彻底改善遗址面貌,我局组织实施十号湖明墓环境整治工程,严格遵循文物保护规范完成全流程施工。现场全面清理杂草、杂木及各类杂物,完成大面积场地平整与土方回填;对8座石像生采取软包、钢结构加固等专业防护手段,有序完成吊装转运、基座砌筑与精准归位。同步修建排水沟、排水管解决长期积水难题,铺设砂石通行道路,搭建安全施工围挡,墓冢围圈工程已完成过半。通过系列整治,遗址脏乱差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文物露天受损、环境杂乱等安全风险全面消除。

此外,十号湖墓保护展示工程已完成立项与方案设计,项目分两期推进,一期重点开展文物本体清理、遗存格局梳理与保护性修缮,二期规划游览线路、展示配套等设施建设。当前因土地相关事宜尚未协调到位,项目整体施工进度有所放缓。待相关问题妥善解决后完成石像生精细处理、水道疏通、水塘清淤、步道铺设、场地绿化等剩余工程。

二、综合研判统筹,科学推进活化利用工作

结合您提出的挖掘文化内涵、建设教育基地、完善配套保障等建议,我局牵头组织相关会办单位专题会商,结合文物保护规定、政策要求、运营实际综合研判,明确保护优先、深挖文脉、分步开发、轻量化打造的总体工作思路。

(一)深化文史挖掘,强化日常管护

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市博物馆加强历史文献和考古研究,进一步丰富研究资料。后续将系统梳理欧阳东凤生平事迹、廉政思想、学术成就以及明代石刻艺术内涵。我局将坚持定期对文物点开展巡查、监管和管理,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措施。通过开展宣传教育等措施,让公众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树立文物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立足实际评估,审慎确定基地功能定位

结合研学相关政策、建设标准及运营成本综合评估,暂不将该点位打造为专职研学基地。一方面,标准化研学基地对教学设施、导览系统、活动场地、专业导师、安全管理体系有着严格要求,前期建设投入和后期运维成本较高;另一方面,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性研学活动实行免费政策,无法通过收费弥补课程开发、场地维护、人员值守等长期支出,极易导致基地后续运营停滞。现阶段我们将依托现有场地和简易标识传统文化宣传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统筹各方力量,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一是加快对接属地协调土地相关问题,推动十号湖墓保护展示工程全面完工,持续落实常态化巡查、文物病害监测与日常管护,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二是启动专项文史研究工作,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丰富文化传播内容。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循序渐进做好宣传推广,让历史文物在有效保护中实现合理活化利用。

再次感谢您对潜江文物保护和文旅事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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