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潜卫通〔2022〕9号
关于印发《2022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市教育局园林分局,局直学校,各区、镇、街道卫生院(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现将《2022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潜江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学校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卫生安全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卫生健康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及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教学生活环境监督等3项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控制和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健康权益。
二、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
重点检查内容:学校(托幼机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学校饮用水污染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校医院或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技术人员。
(二)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监督。
供水卫生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为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水源卫生防护是否合格、是否有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是否为二次供水、蓄水池周围是否无污染源、二次供水蓄水设施是否定期(每年至少一次)清洗消毒等。
饮水卫生管理:根据不同饮水类型的学校,重点从管理制度、人员卫生、索证管理、卫生档案管理、管道直饮水持证情况、水质处理器滤芯滤料更换情况、设备设施清洗消毒、桶装水饮水机存放、开水设备/保温桶加盖上锁、饮用水突发事件发生及处置等方面进行检查。
饮用水水质抽检:对有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水质抽检,抽检项目同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
(三)学校教学与生活环境监督。
教学与生活环境管理:重点检查课桌椅配备检查是否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教室采光检查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教室照明检查是否装设人工照明,是否设置黑板局部照明灯;教室是否有通风设施;宿舍是否有通风设施;是否设置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
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2022年公共卫生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执行,并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进行抽检。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IGJ39-2016)第5.1.1.1、6.3.4条规定,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及标准值等情况进行抽检。
四、检查时间
按春秋两季,一年两次的要求,由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统筹安排时间,并通知各学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学校卫生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师生身心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维护校园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充分更加周密更加严谨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市卫健系统和教育系统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春秋两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统筹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生活饮用水、教学与生活环境等专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典型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将处理结果抄送市教育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教室环境采光和照明抽检工作。检查结束后,由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报表、评估报告、问题清单、工作总结报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各学校(托幼机构)要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卫生机构建设、设施设备投入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确保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做,真正落到实处。针对检查反馈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及时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积极整改。
市卫健委联系人:樊铁璟 18163088333
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联系人:田华 18163087298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柏盛 18163089597
市教育局联系人:王仁才 13997987908
附件:1.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现场监督检查表
2.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信息汇总表
3.学校教室环境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4.学校(托幼机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表
5.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
6.学校卫生监督检查问题清单
附件1
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现场监督检查表
校名 地址
学校负责人 电话
1、本年度有无发生传染病疫情、水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 有□ 无□
2、教室环境卫生
课桌椅是否每人1席 是□ 否□
课桌椅型号有几种
黑板有无破损 有□ 无□
有无黑板灯 有□ 无□
是否为控照式灯具 是□ 否□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 是□ 否□
照明灯管垂直黑板 是□ 否□
3、学生宿舍卫生
男、女生宿舍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是□ 否□
保证学生一人一床 是□ 否□
保证通风良好 是□ 否□
宿舍楼内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是□ 否□
建立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是□ 否□
4、厕所卫生
是否为无害化卫生厕所 是□ 否□
蹲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 是□ 否□
洗手设施 有□ 无□
5、浴池卫生
有无卫生许可证 有□ 无□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有□ 无□
建立浴室卫生消毒制度 有□ 无□
有无禁烟标示 有□ 无□
6、学校游泳场馆卫生
有无卫生许可证 有□ 无□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有□ 无□
有无强制通过式的浸脚消毒池和淋浴设施 有□ 无□
游池通道及卫生设施是否定期消毒 有□ 无□
是否在入口处悬挂禁止甲肝、戊肝、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肠道传染病、皮肤癣疹、性病等患者进入的标志 有□ 无□
有无禁烟标示 有□ 无□
7、体育馆和图书馆有无禁烟标示 有□ 无□
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是□ 否□
检 查 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陪同检查人员:
附件2
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信息汇总表
单位:
学校类别 | 检查 学校数 | 责令限期改正学校数 | 课桌椅配备符合卫生要求学校数 | 黑板照度符合卫生要求学校数 | 教室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学校数 | 教室噪声符合卫生要求学校数 | 教室采光符合卫生要求学校数 | 教室照明符合卫生要求学校数 | |||
灯管垂直黑板 | 控照式 灯具 | 课桌面照度 | |||||||||
城区 | 中小学校 | ||||||||||
托幼机构 | |||||||||||
镇处 | 中小学校 | ||||||||||
托幼机构 | |||||||||||
乡村 | 中小学校 | ||||||||||
托幼机构 | |||||||||||
合 计 |
填报人: 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学校教室环境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单位:
学校类别 | 抽检单位数(个) | 抽检项目符合要求单位数(个) | ||||||||||
直接天然采光 | 采光系数 | 窗地面积比 | 地面照度 | 采光方向 | 防眩光措施 | 室内表面反射比 | 装设人工照明 | 课桌面照度 | 黑板照度 | |||
城区 | 中小学校 | |||||||||||
托幼机构 | —— | —— | —— | —— | —— | —— | ||||||
镇处 | 中小学校 | |||||||||||
托幼机构 | —— | —— | —— | —— | —— | —— | ||||||
乡村 | 中小学校 | |||||||||||
托幼机构 | —— | —— | —— | —— | —— | —— | ||||||
合 计 |
注 :采光测量方法按 GB/T5699执行 ,照明测量方法按GB/T5700 执行。
填报人: 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学校(托幼机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表 | ||
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学生总数: | ||
地 址: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
学校类别: 小学□ 中学□ 高校□ 托幼机构□ |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组织管理 | 有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传染病防控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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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
| |
△有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 |
有晨、午检、通风制度 |
| |
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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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小学、托幼范围) |
| |
防控工作 | 寄宿制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指专职校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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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名学生以下非寄宿学校配备保健老师或卫生专职人员 |
| |
寄宿学校应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学校设卫生室或保健室 |
| |
卫生室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
卫生执业人员有《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书》等资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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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米、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米 |
| |
△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 |
| |
△有晨检记录 |
| |
△有因病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记录 |
| |
△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登记簿(小学、托幼范围) |
| |
△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信息沟通通畅,有指导记录 |
| |
托幼机构教师应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
| |
学校及托幼机构供管水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
| |
学校内直饮水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 |
| |
学校应配备消毒设施、消毒药品 |
| |
△本年度是否发生传染病疫情,疫情起数( )发病人数( ) |
| |
△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 △参加本年度体检学生数 ( ) △视力不良学生数( ) |
| |
健康教育 | 开设健康教育课,传染病预防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作为内容之一。有教材、有教案、有课表。 |
|
校园内有固定宣传栏,定期以校园网络、广播、板报、画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 |
| |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
附件5
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
学校名称: | 负责人: | ||||
地址: 联系电话: | 评价日期: | ||||
项目(75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实际得分 | ||
单项 | 合计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10分) | 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 2 | |||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 2 | ||||
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2 | ||||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 1 | ||||
有专职或兼职报告人 | 1 | ||||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 | 1 | ||||
每学年开展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演练 | 1 | ||||
因校方责任发生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 ||||
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15分) | 有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 2 | |||
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 2 | ||||
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 2 | ||||
有晨检制度 | 2 | ||||
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 1 | ||||
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 | 1 | ||||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活动 | 1 | ||||
寄宿制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以下非寄宿学校配备保健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2 | ||||
寄宿学校应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学校视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 2 | ||||
因校方责任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 * | ||||
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10分) | 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 | 2 | |||
建立体检异常学生登记记录 | 1 | ||||
建立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制度 | 1 | ||||
制定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措施 | 2 | ||||
开展预防近视专题宣传活动 | 1 | ||||
每年实施1次学生健康体检 | 2 | ||||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营养和慢性病预防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 | 1 | ||||
校医院、卫生所、卫生室、医务室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生活饮用水管理(10分) | 集中式供水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
二次供水蓄水设施定期(每年1次)清洗、消毒 | 1 | ||||
分散式供水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水质进行消毒 | 1 | ||||
建立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 2 | ||||
涉水产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 2 | ||||
配备专(兼)职供水人员 | 2 | ||||
水质监测频率符合当地规定要求 | 1 | ||||
供水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 1 | ||||
供应饮用水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 |||||
因校方责任发生校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 | * | ||||
教室环境管理(15分) | 课桌椅 (3分) | 每间教室内最少设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 2 | ||
每人1席 | 1 | ||||
黑板 (2分) | 无破损 | 1 | |||
无眩光 | 1 | ||||
教室采光(2分) |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 | 1 | |||
单侧采光光线应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 1 | ||||
教室照明(4分) | 灯光垂直黑板 | 2 | |||
控照式灯具,不宜用裸灯 | 2 | ||||
微小气候(2分) | 教室应设通风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 2 | |||
噪声 (1分) | 教室不受音乐室等外界环境干扰 | 1 | |||
监测报告有效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2年) | 1 | ||||
生活环境卫生管理(9分) | 厕所管理(3分) | 教学楼每层设厕所,室内厕所有洗手设备 | 2 | ||
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 | * | ||||
无蝇、蛆 | 1 | ||||
学生宿舍(6分) | 男、女宿舍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 1 | |||
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1 | ||||
保证学生一人一床 | 1 | ||||
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该有换气窗) | 1 | ||||
宿舍内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 1 | ||||
有卫生管理制度 | 1 |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6分) | 公共浴室(4分) | 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
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 | 1 | ||||
有浴室卫生消毒制度 | 1 | ||||
监测报告有效 | 1 | ||||
监测频率(1次以上/年) | 1 | ||||
图书馆(2分) | 馆内采用湿式清扫,保持馆内整洁,禁止吸烟 | 1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 1 | ||||
合理缺项项目总分 管理应得分 管理实得分 标化后得分 | |||||
注1:*为重要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本项目不得分 注2:**为关键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直接评价该校为学校卫生不合格 注3:教室环境卫生管理项目中各指标得分应为抽样检查教室数的平均分,普通高等院校不参与此项评价 注4:有合理缺项时,总分中减掉该项目分值后,为应得分。即:管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项目总分。如缺少学生宿舍,总分值中应减掉学生宿舍的单项分值。标化后得分=(各项实际得分的总和/应得分)x100 |
评价人员签字: 学校签字(盖章):
附件6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问题清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存在问题 | 处理情况 |
填报人: 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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