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市林长制联系单位职责,发挥各联系单位职能作用,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林长制有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林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林长制工作,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地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完成市总林长、林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系单位
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发集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工作规则
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联系单位确定一名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一名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联系单位之间要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总林长、林长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各联系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等,通过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或网络平台等形式进行联络和沟通并进行推广。
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市林长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或市林长制联系单位提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破解运行中的难题,研究工作措施,报市总林长或林长同意后由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开展联合调研,研究提出有效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政策建议,完善运行体制机制,推动林长制健康有序开展。
建立应急调度联动机制。出现破坏森林资源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林业自然灾害,由市公安局或市应急局牵头,调度相关单位组成应急处置小组,启动联动机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市林长制联系单位要按照职责和林长制责任区域,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
市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督促、通报等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总林长报告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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