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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16543 主题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发文 发文日期: 2026年05月25日 14:13:39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8日 14:13:39 名  称: 潜江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林业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林生〔2026〕38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任务

对全市古树名木的位置分布、树种、树龄、数量、生长势、生长环境和保护现状等分类施策开展调查。一是更新调查。对全市已公布的 66 株古树名木补充更新树高、胸径、生长势、生长环境、保护现状等变化因子。二是补充调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手段,对新增古树名木开展地理位置确定、树种鉴定、树龄测定、测树因子测量、生长势观测、保护现状调查等,保存必要的图像和影像资料。三是数据建库。通过调查 - 鉴定 - 确认 - 公布 - 建档 - 挂牌等流程,建立完整的古树名木补充调查矢量数据库,包括文字、照片、影像、数字档案等,提交省级部门审核,依程序纳入保护目录。

二、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自 2026 年 5 月开始至 2027 年 12 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6 年 5 月)。制定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操作细则,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技术培训工作。

(二)调查阶段(2026 年 5-12 月)。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鉴定等工作,形成完整的文字、照片、影像、数字档案,接受省级督导组的同步指导。
(三)检查阶段(2026 年 11-12 月)。根据省级质量检查的要求开展自查,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四)汇总阶段(2027 年 1-4 月)。完成古树名木普查数据汇总,及时修改、完善、补充相关资料,提交成果报告。
(五)公布阶段(2027 年 5-12 月)。配合完成省级普查成果抽查复核工作,经审核通过后,依程序公布普查成果。

三、工作要求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建立普查联合机制,加强普查进度调度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数据和权属界限等真实准确。要严格遵照调查技术规定,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做好省级抽查反馈问题的修改完善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保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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