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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潜政办发20221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管理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潜江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7日

潜江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有效发挥政务信息作用,准确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及时传递基层真实声音,反映工作新进展、新问题、新建议,不断为市领导科学民主决策提供相关参考信息,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根据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能和信息来源情况,现将考核单位分为两类,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依次排名(见附件)。

第一类:市直有关单位。

第二类:各区、镇、街道。

二、报送内容

一是日常政务信息。各单位每月需报送有效政务信息至少4篇,原则上对于涉及本单位的会议召开、活动举办、领导视察、新闻报道、党建工作等相关信息不予计算篇数。

二是约稿信息。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约稿要求,认真完成交办的指定性约稿,要注重深度分析、结构化分析,以数据为支撑,用案例说话,按时报送高质量信息。

三是调查研究类信息。每年市直有关单位需报送不少于6篇,各区、镇、街道需报送不少于4篇。调查研究类信息需集中反映当前本领域、本行业、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和实际困难,既可从小切口着眼,也可聚焦宏观发展,着重分析困难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科学合理建议。

三、报送要求

政务信息报送应坚持实事求是,点面结合,喜忧兼报。

(一)突出问题导向。各单位要结合我市实际,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能,侧重报送客观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避免浮于表面,泛泛而谈,应结合具体项目、具体市场主体、具体个人进行分析。

(二)突出质量导向。各单位报送信息以材料质量为首要采用标准,务必精益求精、认真打磨,报送高质量政务信息。撰写信息务必要做到措施明确、案例清晰、数据有效、亮点突出;要紧紧围绕部门业务特点,精准选取报送角度。

(三)突出亮点导向。各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专项任务,全面反映经济项目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机制、新成效。对于本单位亮点工作,要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工作经验和措施做法,采用最新数据反映突出成效。特别是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荣誉的,要结合工作亮点报送相关信息。

(四)突出数据导向。各单位报送信息要认真打磨,做到条理清晰,数据准确,通过横向对比、纵向对比、同比、环比等方式反映变化幅度、变化趋势,重点分析数据变化背后的影响因素。  

四、报送计分标准

政务信息报送计分采取积分制,分为以下三类:

(一)日常政务信息计分标准。

每月报送有效政务信息4篇及以上计5分,不足4篇不计分。

(二)约稿信息计分标准。

约稿信息以“质量标准得分×时间标准权重”综合计分。

1.质量标准得分。

(1)优秀:上报信息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格式规范,计10分。

(2)合格:上报信息基本符合报送要求,但质量不高、分析不透彻、格式不规范,计6分。

(3)不合格:上报信息完全不符合报送基本要求,不计分。

2.时间报送权重。

(1)准时:在规定的时间上报,计分权重为1。

(2)拖延:超过规定的时间上报但被采用的,计分权重为0.5。

(3)耽误:明显超过规定的时间或无故不报的,计分权重为0。

(三)调查研究类信息计分标准。

调查研究类信息以“基本得分+单篇质量得分”综合计分。

1.基本得分。

市直有关单位每年需报送不少于6篇,各区、镇、街道每年需报送不少于4篇。数量达到要求及以上计30分,数量不足的计0分。

2.单篇质量得分。

(1)优秀:重点反映当前本领域、本行业、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和实际困难,条理清晰,数据准确,结合具体案例和最新数据,深度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科学合理建议,计20分。

(2)合格:能反映当前本领域、本行业、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客观问题和实际困难,但问题查找不够精准、原因剖析不够深入、案例和数据支撑不足,计10分。

(3)不合格:未切实反映当前本领域、本行业、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滥竽充数、敷衍了事,不符合调查研究类信息的基本要求等,不计分,且不计入全年报送篇数。

五、采用计分标准

采用单位

信息调研刊物

计  分

国务院办公厅

单篇采用

季度通报单独表扬

专报信息

综合采用

25分

省政府办公厅

鄂政阅

50分

决策调研

计专报每篇40分,计综合15分

政务要情

计专报每篇30分,计综合10分

湖北快报

计专报每篇20分,计综合5分

湖北政务信息

计专报每篇10分,计综合5分

市政府办公室

采用并上报至省厅

5分

潜江政务信息

5分

简  讯

3分

领导批示

国务院领导

季度通报单独表扬

省政府领导

50分

市政府领导

30分

备注:1.政务信息考核综合得分按照报送计分与采用计分之和累积计分;

      2.同一信息被多个单位采用,每条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3.同一信息被多位领导批示,每条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政务信息工作情况实行一季度一通报,每季度综合得分及年底考评结果纳入年底目标考评统筹考虑。对季度及年度政务信息综合得分排名前五位的单位,排名前三位的各区、镇、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对被国务院办公厅单篇采用或作为专报信息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二)出现三次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约稿未按要求组稿,或者质量不高被退回重办的,取消通报表扬资格,并在每季度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中予以通报批评。

(三)季度政务信息考核综合得分排名最后三位的单位和区、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办公室作出说明;年度政务信息考核综合得分排名最后三位的单位和区、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说明。

七、附则

(一)报送邮箱:qjgov@163.com ;电话:6291559。

(二)最终考核以邮箱实际收到信息作为信息报送唯一统计标准,需附上撰稿人及联系方式,如有特殊紧急情况,可提前联系,事后及时报送。

(三)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考核单位名单

附件        

考 核 单 位 名 单

    一、各区、镇、街道

    园林街道 泽口街道 竹根滩镇 广华寺街道

    周矶街道 杨市街道 泰丰街道 高场街道 渔洋镇

    老新镇 张金镇 龙湾镇 熊口镇 浩口镇 高石碑镇

    积玉口镇 王场镇 总口管理区 白鹭湖管理区

    运粮湖管理区 后湖管理区 熊口管理区 周矶管理区

    二、市直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潜江调查队 市医疗保障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市税务局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市招商服务中心  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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