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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扶贫济困 奉献爱心” 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潜政办发202223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管理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在高质量发展中共同缔造“幸福潜江”的重大决策部署凝聚全社会力量,以强大合力妥善安排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解决困群众的实际需求,建立扶贫帮困爱心捐助的长效机制,提高全市民的幸福指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湖北省慈善条例》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乡村振兴、共同缔造“幸福潜江”的具体行动,统一思想认识,层层发动,逐级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及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含各类学校)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人人关心困难群众、个个踊跃捐赠善款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把这次捐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围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惠及困难群众、建设“幸福潜江”开展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率先垂范作用,认真开展好募捐活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自愿的前提下,倡议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捐款数额不低于历年数额。

三、强化检查督办,规范资金使用

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负责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捐款的接受、管理公示工作,对需要救助的对象,要认真调查核实、登记造册、统一标准、分级实施,救济对象、救济标准张榜公布,切实接受群众监督。市慈善总会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捐助进度情况及数额,并对在社会捐助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进一步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推动经常性捐助活动的开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专项公募资金,严禁改变资金用途。市财政、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捐赠款的收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问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本次捐助活动从2022年12旬开始至2023年春节前结束。各地、各部门接收的捐款直接通过银行汇款转账至市慈善总会指定账户。潜江市慈善总会开户银行:潜江市建设银行城北支行,开户名:潜江市慈善总会,账号:42001627338053000022,联系电话:15908627339。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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