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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潜政办发2023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

慰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管理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潜江市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月4日

潜江市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资金使用方案

认真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慰问原则

开展慰问活动,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发放现金为主、发放物资为辅发放现金的,原则上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发放物资的,原则上必须通过政府招投标程序统一采购;对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慰问全覆盖,对特殊困难对象实行重点慰问。

二、慰问资金来源

全市筹集慰问金2304.747万元,其中:

(一)市委组织部筹集慰问金118.2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本级28.35万元,慈善总会3万元,其余86.85万元从市管党费中列支。

(二)市总工会筹集慰问金112.55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本级18.55万元,其余94万元由中央财政帮扶资金、全总送温暖资金、省财政帮扶资金和省总工会经费解决

(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筹集慰问金156.37万元,资金来源:从省专资金274万元中列支部分,从市财政本级预算100万元中列支部分。

(四)市应急管理局筹集慰问金610.78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解决

(五)市民政局筹集慰问金1298.96万元,资金来源: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按政策中央、省级财政下拨80%,市财政本级配套20%)

(六)市领导走访慰问坚守岗位人员7.88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本级7.88万元。

三、慰问对象、标准及金额

(一)市委组织部慰问对象1386人,发放慰问金118.2万元。

1.对1名建国前老党员,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共发放0.3万元。

2.对12名因公牺牲党员家属,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共发放2.4万元。

3.对1350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老干部,按照500—1000元/人的标准,共发放108.6万元。

4.对23名生活特别困难党员、群众,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共发放6.9万元。

市总工会慰问对象507人,发放慰问资金、物资共计112.55万元。

1.对11名全国劳模,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发放春节慰问金3.3万元。

2.对22困难湖北省劳动模范根据困难程度,发放劳动救助资金16万元

3.对50名建档困难职工,根据困难程度,发放生活救助金和医疗救助金60.15万元

4.对74名送温暖临时救助职工,按照每人2000元或3000元的标准,发放救助资金20.1万元。

5.对150名新就业形态职工,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物资,折合资金3万元。

6.按照“六个一批”的标准开展两节期间慰问,慰问一批困难企业、一批先进模范人物、一批困难职工、一批一线职工、一批新业态职工、一批防疫人员,预计200人,发放资金10万元。

(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对象1452人、7个单位,发放慰问金156.37万元。

1.对1333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发放资金80.65万元。

2.对7个驻潜部队和优抚事业单位进行慰问,发放资金9万元。其中: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各2万元,武警荆门支队二大队七中队、广华监狱、市消防大队、市光荣院、市军休所各1万元。

3.对市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发放“解三难”资金25万元。

4.对优抚对象中精神病患者发放医疗包干经费5万元。

5.对119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资金36.72万元。

(四)市应急管理局慰问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群众35738人,发放救灾资金、物资610.787万元。

一类对象997人,每人410元;二类对象3253人,每人300元;三类对象31488人,每人150元,共计610.787万元。

(五)市民政局慰问对象28635人(户)、13个单位,发放慰问金1298.96万元。

1.对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根据2022年12月的保障金基数,增发一个月保障金,共发放1135.1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4794306193万元;农村低保9923户21881715.5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45187.84万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0316.7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122.1万元。

2.对13所农村福利院按照每所0.5万元的标准进行慰问,共发放慰问金6.5万元。

3.市领导带队走访慰问23个区、镇、街道,按照每地3户、每户800元标准,共计69户发放慰问金5.52万元。

4.对550名困难家庭中的白血病、尿毒症两类患者,按照2760元/人的标准,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1.8万元。

5.对本方案没有覆盖到的遭遇突发性生活困难的群众,通过下拨的临时救助备用金予以救助,由各地负责做好“救急难”工作。

(六)市领导走访慰问坚守岗位人员,发放慰问金及物资7.8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全市“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职尽责,认真开展摸排持续推动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其安全温暖过冬、安心祥和过节

(二)细化工作措施困难群众慰问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及时将核定的资金拨付到相关部门,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工作落实具体措施,合理安排资金,加强协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三)加强督办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慰问走访工作台账,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将适时开展检查督办,对在检查督办中发现的不作为、不到位、不得力等问题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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