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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潜政办发2024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单位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九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决兑现向全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扎实做好强信心、稳增长、防风险、推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做好工作报告落实落地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是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各责任单位务必把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密切配合,迅速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总体部署,围绕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推进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工作要求,单位“一把手”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的目标任务要主动协调沟通,合力研究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全力配合抓好落实。

三、转变作风,积极营造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踔力奋发,勇毅前行,着力转变作风提效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迎难而上、排难而进,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压茬推进,以在实处推动走在前列,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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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一、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跨越千亿台阶,增长7%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6.出口总额增长8%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着力落实“双集中”,实现“一城三基地”新突破

(一)大力推进精致之城建设。

8.强化规划管控,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指导,加强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开展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以及重要景观节点城市设计,塑造“一环多廊”“一城两轴多片区”景观风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10.强化品质提升,加快县河体育公园、滨河公园建设和森林公园改造,打造曹禺公园、南门河游园城市客厅和高速、高铁生态绿色廊道。(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发集团)

11.开展“五地增绿”行动,推进林相季相改造,新建25个“口袋公园”,构建蓝绿交织、疏密有度的城市开放空间。(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发集团)

12.实施103个老旧小区改造,4个完整社区建设,红梅路、泰丰路等9处易涝点改造,东风路、红军路等7条道路品质提升,潜江大道、红梅路东西延等11条道路建设,完成兴盛路、百里长渠等8条路(渠)沿线风貌升级,打通“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城市微循环。(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发集团、市农发集团)

13.强化综合治理,打响城市综合治理攻坚战,推动城市管理网格化高效运行,常态化整治违搭违建违停、占道经营、餐厨油烟排放等行为,加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噪音扰民等治理,涵养市民文明素养,把最严格、最精细、最到位的城市管理深入到大街小巷。(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14.开展城区水环境治理攻坚,逐步实施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15%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5.推行“全市一个停车场”,新增2000个停车位。(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

16.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更新窨井盖5000个,实现背街小巷亮化90%以上,保护群众脚下安全。(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17.强化以产聚人兴城、以城留人促产,重点布局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举办第二届潜江裁缝节,做强纺织服装产业园,推进松林智能制造、云尚智城二期等项目建设,同时促进发展更加丰富的服务业业态,吸引更多外出务工人口回流,促进更多农村转移人口在城区安家落户。(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园林街道、杨市街道、总口管理区)

(二)大力推进虾-稻特色产业发展。

18.奋力落实“虾十条”,聚焦“五个一、一个五”发展目标,出台支持小龙虾全产业链发展一揽子政策,做强“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力争综合产值达870亿元,建设全国虾-稻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19.实施潜江虾-稻“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升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20.打造小龙虾产业技术研究院“一中心三基地”,加速攻克“养大虾、养好虾”“四季有虾”难题。(牵头单位: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农发集团)

21.实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满园工程”,引育更多营收过10亿元企业,鼓励小龙虾控股集团、新柳伍、华山等开发小龙虾预制菜、休闲食品、医药保健等产品,力争加工能力达80万吨。(牵头单位: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熊口镇、总口管理区)

22.积极与连锁餐饮头部企业合作布点“百城万店”,精心策划“走出去”系列活动,参加国内外重大展销会,深化与兄弟县市品牌共享。(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3.高水平办好第十五届湖北(潜江)龙虾节暨第八届虾-稻产业博览会。(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

24.推进潜网集团建设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化大市场,加快中国虾谷总部大厦、冷链仓储物流园二期等建设,完善“潜江龙虾”价格指数发布机制,搭建面向全球的小龙虾供应链,小龙虾交易量突破28万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后湖管理区)

(三)大力推进绿色化工循环发展。

25.牢牢把握新型工业化的深刻内涵,统筹推进石油化工主导产业焕新发展、光电子信息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前瞻性布局未来产业,集群集聚、向“新”而行,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国家级绿色化工循环发展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招商服务中心)

26.支持金澳科技“降油增化”向高端先进化工材料突破,推进建设投资126亿元的中能新材料产业园,完善“油头、化身、精化尾”产品链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

27.支持江汉盐化工、可赛化工等企业技改升级,大力推进新硅科技、达诺尔二期、和远电子等光电子信息,孚诺林三期、诺亚、阿科力、新轩宏等新材料,百美原料药、弘俊科技、德晟医药等生物医药项目加快建设,带动氯碱化工、煤化工、医药化工、新材料深度加工等产业链循环延伸,全力创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招商服务中心)

(四)大力推进能源储备利用。

28.积极落实“双碳”战略,发挥潜江油气资源、管网输送枢纽优势,加强能源规模化储备、资源深度化利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华中地区重要战略能源储备应用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9.全面深化与江汉油田深层次多领域合作,全方位支持江汉油田“万千百”战略,狠抓油气资源勘探储备开发。(牵头单位:市支油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华寺街道)

30.加快煤盐一体化项目落地,提速卤水消纳,促推江汉盐穴天然气储气库造腔腾库储气。(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支油办、泽口街道、泰丰街道、王场镇)

31.重点推动中能建压缩空气储能建设,大力实施华润、特变电工、国能长源等项目,形成风光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布局。聚焦氢能产业全链条,打通“制储运加用”全环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三、着力扩内需强主体,塑造发展动能新优势

(五)全力推进投资提质增效

32.落实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机制,实行领导包联、集中开工、拉练比晒,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3.紧盯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导向,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质量效益优、引领作用强的优质项目,推动总投资2735亿元的576个储备项目加速落地转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4.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确保民间投资占比6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

35.滚动调度“三库”重点项目,加快实施年度计划投资384亿元的314个项目,确保170个以上项目竣工达效,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6.狠抓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飞地招商、盘活资源招商,精准绘制产业招商地图,签约项目100个以上,招商到资35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37.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实现新增建设用地、储备土地、供地“三个5000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全力释放多领域消费潜能

38.举办房交会,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9.提升家装家居、电子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大宗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40.波浪式开展“龙虾狂欢季”“金秋消费季”“跨年消费季”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以小龙虾消费为支点的文体、餐饮、住宿等服务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1.高水平举办返湾湖湿地马拉松、首届城市运动会、“龙虾村BA”等赛事。(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2.探索创新农村寄递物流运营新模式,拓宽特色农产品上行通道,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挖潜农村消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中国邮政潜江分公司)

43.培育壮大新型消费,鼓励企业线上发展网红品牌,力争电商交易额突破6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4.扎实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加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万达、凯盛奇、珑韵古街、泰丰中央生活区等消费场景构造,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打造一批特色城市消费街区和镇(街道、管理区)、村(社区)消费节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七)全力支持市场主体茁壮成长。

45.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底气所在、韧性所在。坚持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平等对待各类主体,出台一系列助企稳企发展政策并足额兑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46.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闭环式问题处理机制,深入开展助企帮扶活动,解决好企业用地、用工、用能、融资、销售等实际困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坚定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47.实施市场主体孵化工程、成长工程,新增“四上”企业2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48.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1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家以上,形成大企业发展壮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热带雨林”式格局。(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49.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市支行、市银保监组)

50.强化建筑业骨干企业培育,力争建筑业总产值达190亿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八)全力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51.国有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推动市属国企积极策应“一城三基地”示范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做优做强,全面提升经营、融资、造血、盈利四大能力,加快向实体转型,锻造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52.推动市城发集团深化拓展“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模式,打造AA+信用等级平台,实现资产过500亿元、年营收3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城发集团)

53.促进市高新投向经营园区转型,新增园区投资20亿元,实现资产达150亿元、年营收13.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高新投公司)

54.引导市农发集团围绕虾-稻产业、乡村振兴做文章,新增项目投资22亿元,打造AA信用等级平台,实现资产达120亿元、年营收8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发集团)

55.支持市江汉投大力发展融资担保、应急循环、产业基金、资产管理等业务板块,实现在保余额超10亿元、应急转贷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江汉投公司)

四、着力强协同促融通,构建全域一体新版图

(九)建设河畅水清的安全绿色流域。

56.编制《荆楚安澜潜江现代水网规划》,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加强万福河、田关河等中小河流治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7.推进兴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兴隆河泵站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58.完成马昌湖、总干渠(潜江段)等10条河湖健康评价,统筹幸福河湖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59.积极争取东荆河河道潜江段综合整治,精心谋划推进全域水系连通,确保一江清水润潜城。(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60.突出精准溯源、精细管控,以秸秆禁烧、扬尘监管、移动源治理等为重点,协同应对有效防范重污染天气。(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61.以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为抓手,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

62.以土壤污染治理为切入点,保障用地安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63.以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为发力点,久久为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

64.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委会成员单位)

(十)建设承载力更强的活力高新区。

65.坚持“全域高新”理念,构建核心引领、拓展联动、轴线带动、总群发展、辐射全域的国家高新区发展格局,打造承载力更强的创新策源地,确保全国排名进位跨越。(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

66.健全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落实“领办+统办+专办+主办”服务机制,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米”。(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67.统筹化工园区一体化发展,推进化工管廊二期、蒸汽管道、战略储备综合码头、货运物流枢纽、智能化管控平台、智慧园区、电力设施等项目,实施“电子监控+分区物理隔离”,完善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与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如期达到D级标准,建设安全、智慧、绿色科技园区。(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高新投公司、市供电公司)

68.推动张金、熊口、浩口振兴。(牵头单位:张金镇、熊口镇、浩口镇)

69.鼓励非园区乡镇与高新区双向奔赴发展“飞地经济”。(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

70.支持广华监狱融入全市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广华寺街道)

71.强化园区风貌管控和环境改善,促进绿化、亮化、美化更新,打造一批最美企业。(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高新投公司)

(十一)建设全面振兴的乡村发展样板。

72.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推进10.7万亩高标准农田、中储粮仓储物流园等建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3.全力创成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乡村产业全链升级,大力发展虾稻、半夏、大豆、黄湾藕、果蔬等特色效益产业,培育更多地理标志产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4.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力争经营性收入过10万元的行政村占7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经管局)

75.坚持差异化建设、特质化发展、全域化提升,打造一批宜居宜人的最美集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76.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全力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推进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镇村一体全覆盖、生活污水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户厕建改等,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最美村庄和最美庭院。(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镇街道)

77.实施城乡供水、供气一体化,更新改造主供水管网43公里、天然气管道25公里,实现同网、同质、同服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发集团)

78.实施240国道杨市至总口段、322省道熊农东大垸至洪场段等公路改扩建,推动原318国道新东荆河大桥、234国道熊农至张金段、269省道周矶至老新段等路桥开工,加快260公里农村公路升级联通和乡村振兴示范带(三期)建设,强化精细化管养,实现“四好农村路”全域达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发集团)

(十二)建设文脉彰显的文旅节点城市。

79.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传承与保护城市文脉,打响楚文化、曹禺文化、戏曲文化、红色文化、龙虾饮食文化、水文化等特色品牌,构建全域旅游大格局。(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80.高标准办好第五届中国(潜江)曹禺文化周,持续擦亮“曹禺故里”金名片。(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81.全面盘活文旅资源,优化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曹禺文化旅游区、兴隆水利枢纽风景区、水杉公园等高品质旅游供给,启动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创建国家4A级景区,支持生态龙虾城创建国家级休闲街区,加强熊口红军街、汉宜高速潜江服务区等景区化改造,实现革命英雄纪念馆、市文化中心建成运营,聚焦环境美、出行畅、服务优提供赏心悦目的旅游体验,让广大游客乘兴而来、尽兴而归。(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园林街道、泰丰街道、广华寺街道、龙湾镇、熊口镇、高石碑镇、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82.推动打造高石碑生态小镇、后湖虾谷小镇、浩口非遗特色小镇、熊农红色农垦小镇,深入开发拖船埠、莫岭等6个村特色精品乡村旅游示范点。(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高石碑镇、浩口镇、渔洋镇、后湖管理区、熊口管理区)

83.支持江汉油田创建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满足群众多元化文旅需求。(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支油办、广华寺街道)

五、着力筑基底夯支撑,营造腾飞跃升新环境

(十三)以数字化建设构筑信息支撑。

84.全面推进数化湖北行动潜江实践,加快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成CIM、“一标三实”、编码赋码等平台搭建,大力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一办一中心一平台一专家委员会”工作体系和以“网、云、数、安”一体化为核心的数字化底座。(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85.着眼打造数字孪生政府、孪生城市,围绕“15511”建设框架,加快构建基于智慧政务、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住建、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等场景的城市大脑,实现全城物联感知、全域数据共享、全局职能处置分析的“一脑管全城”模式。(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86.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加强数字农业、工业产业链平台和电商平台建设,谋划推动数字产业园。(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87.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支持新柳伍集团、富晟旺纺织创建省级5G全连接工厂,实现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达39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88.建成5G基站1700座以上,实现行政村5G通达率98%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十四)以创新驱动构筑科技支撑。

89.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坚持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一体部署,做强产业腾飞“科技翅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90.以科创中心为依托,构建全链条、全周期、全要素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全力培育国家级众创空间或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创新主体1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91.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创新合作,建立一批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科技小院、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功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打造一批高能级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科协)

9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7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93.推进“尖刀”技术攻关工程,实施市级揭榜挂帅科技项目4项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项以上,促进科技研发在武汉、成果转化在潜江,实现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以上,打通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十五)以交通物流构筑循环支撑。

94.拓展外联大通道,深度对接武汉都市圈“交通同网”,构建公铁水多式联运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5.推动汉宜高速(潜江段)“四改八”在全省率先开建,加快荆潜监高速公路前期,力争早日实现全部区镇街道15分钟上高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6.积极争取汉江兴隆至蔡甸2000吨级航道整治、汉江兴隆枢纽二线船闸新建等工程实施,深入研究清江引水工程、江汉运河、荆汉运河等潜江段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97.精心谋划江汉平原货运铁路西延、武张高铁、随潜岳高铁、潜江至广华智轨交通等项目,争取纳入国省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8.构建高质量供应链物流体系,加强综合性物流园区建设,统筹港口、铁路、公路、邮政等物流枢纽,重点实施泽口临港物流园、潜江货运北站物流园、传化公路港(二期)、捷阳物流园、区域性快递分拨中心等项目,推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冷链物流中心、传化冷链物流改建扩容、粮油仓储物流园等建设,加快城东物流通道、长飞大道等重要运输线与区域路网高效联通,打造辐射全国的产业物流枢纽和集散基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六、着力抓改革促开放,激发内生挖潜新动力

十六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99.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减环节、提效能、强保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00.聚焦优化政务环境,开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专项行动,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持续推进流程再造,减少项目审批环节。(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101.强化数字赋能和数据共享,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依托市民之家深化“一门一窗”改革,打好降本增效“组合拳”。(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102.推动政务服务武汉都市圈“一圈通办”,实现1150个政务服务事项“跨市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103.聚焦优化市场环境,实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市场主体除名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04.聚焦优化法治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强化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05.聚焦优化要素环境,加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推动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供电公司、市城发集团)

106.深入实施企业信用培植工程,总结推广“301”线上快贷服务模式,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加快金融链、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对接。(牵头单位:人行市支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银保监组)

(十七)更大气魄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07.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全面建强“三支队伍”,完成8个消防救援中心站建设。(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108.巩固提升教联体建设深度广度,推进“市管校聘”改革,建设基础教育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区和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09.健全紧密型医共体运行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推进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10.深化供销改革,加快构建城乡供应链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111.加快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垦”出农业新势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管理区)

112.推动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13.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14.持续推进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牵头单位:团市委)

(十八)更大决心抓好稳外资稳外贸工作。

115.全力巩固外资外贸基本盘,推动小龙虾、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扩大出口规模,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参与“鄂企出海、鄂品出境”“千企百展出海拓市场”等活动,积极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

116.深化与海关等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持续提高通关便利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17.大力实施“破零攻坚”行动,着力培育外贸新增长点,重点挖掘天安日化、方圆钛白、新硅科技等企业出口潜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18.落实外经贸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千方百计招引外资外贸企业,促进华润风电、威尔斯等企业到资增资,助推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

七、着力惠民生保稳定,推进共建共享新成果

(十九)持续紧抓民生福祉。

119.强化民生支出保障,更加关注低保、“五保”、残疾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残联)

120.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121.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就业75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300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江汉职业艺术学院)

122.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23.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确保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124.实施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升级、农村福利院配套、适老化改造,新增养老床位830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25.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新增婴幼儿托位800个。(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

126.持续狠抓“保交楼”,筹集保租房854套。(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27.推动民政事业园、人文纪念园投入运营,建成覆盖38个村的27处农村公益性公墓。(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28.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城镇困难群众活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十)持续紧抓公共服务。

129.加强清廉学校和“一校一品”工程建设,落细落实“双减”政策,完善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持续扩充和优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市职教中心秋季开学,加快实施新潜江中学、兴盛路小学等5个学校项目,着力改善潜江中学、曹禺中学泰丰校区等学校寄宿条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130.推动市精神病医院、市中医院周潭院区建成投用,加快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市疾控中心等项目建设,构建覆盖全面、协同发力的医疗卫生体系。支持市中医院创三级中医院。完成油田总医院产权改革及三甲复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城发集团)

131.加强清廉医院建设和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13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3.培优育强“一专多能”的“全科社工”,提高服务群众精细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34.推动物业规范化法治化管理,促进服务升级。(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二十一)持续紧抓风险防范。

135.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四方责任”,细致开展隐患排查,一刻不停抓好安全生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36.重点聚焦交通安全,全面推行“路长制”,构建市、镇、村一体的综合交通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37.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有力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保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38.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处置机制,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融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市支行、市银保监组)

139.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构建“村(社区)—村民小组(小区)—湾组(楼栋)”贯通到底的基层治理单元体系,最大限度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140.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措施,一体推进清剿毒品、打治电诈、扫黄打非等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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