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向基层放权赋能、“关联事项集成办”和“跨域通办”等改革工作;强化协调推进数据相关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实施数化湖北·潜江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等。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推进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统筹数字化发展相关领域规划,指导督促重大数字经济项目实施等;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及政务信息化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等。
二、内设科室
改革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招商、驻村、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纪检、人事等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二)政务改革协调科(政策法规科)
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进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培训、普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具体承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各地各部门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政务公开内容更新和监督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建设等考核体系工作。统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向基层放权赋能、“关联事项集成办”和“跨域通办”等改革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三)数字经济与规划科
组织起草大数据领域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大数据发展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政策和措施。牵头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协调实施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和战略合作,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推动跨行业数字化转型。
(四)数据资源与建设科
承担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归集整合、治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数据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推动公共数据交换、共享、开放和分析应用。统筹数据发展与安全,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制度规范,建立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协助开展数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管理工作和公共数据资源开发管理、支撑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大数据管理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推动“数化潜江”“智慧城市”等重点任务落实。
(五)政务服务管理科
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和规范。负责处理涉及政务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和建议,强化与市“12345”市长热线办政务服务工作联动。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承担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工作。
(六)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
负责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交易目录、交易流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负责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