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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23年度秋季校园招聘教师体检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3504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17:28:06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17:28:06 名  称: 潜江市2023年度秋季校园招聘教师体检通知

根据《2023年度潜江市校园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潜江市2023年度秋季校园招聘教师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潜江市2023年度秋季校园招聘教师合格人员63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3年1125日(星期

三、体检集中报到时间和地点

1.体检报到时间:2023年1125日(星期上午7:00

2.体检报到地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登记彩照1张潜江市教育局(潜阳东路3号)五楼会议室报到。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体检有关要求和纪律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前一天需禁食8—12小时,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2.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体检费用自备,每人预收500元,按体检实际收费结算,多退少补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和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其他对胎儿有影响的体检项目。

4.请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擅自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将会影响最终聘用。

5.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作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6.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8.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由潜江市教育局人事科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体检人员,请体检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9.体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10.体检实行随机抽签,体检人员不得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1.体检人员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12.所有项目检查完以后,经带队领导同意,体检人员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潜江市教育局人事科0728—6241651

附件:潜江市2023年度秋季校园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

                 潜江市教育局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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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潜江市2023年度秋季校园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