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技工学校2023年度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体检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湖北省技工院校2023年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要求,现将潜江市技工学校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石龙宇
二、体检时间
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
三、体检集中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报到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7:30以前;
(二)体检报到地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潜江市建设街80号)报到;
(三)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有关要求和纪律
(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前一天需禁食8—12小时,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备,预收500元,按体检实际收费结算,多退少补。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和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其他对胎儿有影响的体检项目。
(四)请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将会影响最终聘用。
(五)体检对象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作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六)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体检对象,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对象和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八)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由潜江市人社局人事科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体检对象,请体检对象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九)体检对象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十)体检对象实行随机抽签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体检对象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体检对象聘用资格。
(十二)所有项目检查完以后,经带队领导同意,体检对象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联系方式:潜江市人社局人事科 0728-6292946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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