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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
(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为全面有效推进潜江市村庄布局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满足新时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结合潜江市的实际情况,潜江市委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经编制单位前期调研,并征询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已形成的成果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1年3月9日-2021年4月7日
二、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们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袁义
电子邮箱:516418854@qq.com
通信地址: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邮编:433100
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三、公示内容
见附件
附件:《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
(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稿)
特此公示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9日
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
(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和《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19〕9号)文件要求,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特开展《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规划以潜江市市域范围内所有行政村为研究对象,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确定我市村庄功能定位及发展战略,研究村庄区位条件、资源环境特点和发展趋势,合理划分全域村庄类别,科学有序的引导潜江市村庄规划建设。
二、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
《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引(试行)》
《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
《潜江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35年)》
各区镇处乡镇总体规划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本次规划期限原则上与潜江市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保持一致,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20-2025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包括潜江市市域除集中建设区之外的乡村区域,主要涉及23个镇、办事处、管理区(张金镇、浩口镇、熊口镇、竹根滩镇、王场镇、高石碑镇、积玉口镇、龙湾镇、老新镇、渔洋镇、园林办事处、广华办事处、杨市办事处、周矶办事处、泰丰办事处、高场办事处、熊口管理区、后湖管理区、周矶管理区、运粮湖管理区、白鹭湖管理区、总口管理区、泽口街道办事处),共计404个行政村。
四、规划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潜江各镇的自然、经济水平,精准施策,造就各美其美的宜居乡村。
(2)坚持传承文化、注重特色。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保全文化、保有生活,发掘雅俗共赏、兼容并蓄的乡土文化。
(3)坚持需求对接、多规合一。充分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满足政府管控和村集体发展双方需求。
(4)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立足规划、加强指导、强化保障,为实施乡村振兴作出规划指导。
(5)坚持人地和谐、提升环境。完善乡村道路、市政、环保等基础实施建设,提升居住生活环境。
五、规划目标
本次村庄布局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行政村为单位,指导下一步法定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优化村庄布局体系,科学指导村庄建设,促进乡村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六、村庄分类
本次规划将现状村庄因地制宜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四个类型。
(一)集聚提升类村庄
集聚提升类一般为所在乡镇的中心村,发展比较成熟,是未来重点发展的重点村庄,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规划将现有人口规模较大、建设基础较好、产业支撑强劲、综合实力雄厚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对这类村庄,要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二)城郊融合类村庄
城郊融合类村庄承担服务于城镇的休闲观光、乡村体验功能或者已具有商贸服务功能,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和向城镇转型条件。规划将城镇集中建设用地范围外、紧临城镇周边以及城关镇所在地、受城镇建设区辐射的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对这类村庄,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三)特色保护类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具备文保单位、遗址遗迹、生态景观等自然历史文化资源。规划将拥有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较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对这类村庄,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
(四)搬迁撤并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发展潜力较低或由于上位规划原因导致搬迁的村庄。规划将受地质灾害影响严重、位于现状及规划高压走廊、污水厂、垃圾处理场等影响范围内、与河道蓝线存在矛盾等不适宜居住地区、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对这类村庄可通过异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
七、潜江村庄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对象为潜江市域范围内的自然村庄,共404个。至2035年,潜江市规划范围内规划发展村庄共380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221个,特色保护类村庄32个,城郊融合类村庄127个。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24个。村庄具体分类情况由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公示。
潜江市全域村庄分类一览表
区镇处 | 村庄数量 | 规划发展村庄名称及数量 | 搬迁撤并类村庄 | |||||||
集聚提升类村庄 | 城郊融合类村庄 | 特色保护类村庄 | ||||||||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
办事处 | 高场办事处 | 6 | 保安村 | 1 | 高场社区、高场村、联丰村、农科所、韶湾村 | 5 | ||||
广华办事处 | 4 | 青龙村、挖断岗村、舒家沟村、兰家岗村 | 4 | |||||||
泰丰办事处 | 12 | 葛柘村、洪庙村、护城村、黄垸村、解放村、勤俭村 | 6 | 园艺村、蔡湖村、莫市村、白窑村、青龙沟社区、太丰垸社区 | 6 | |||||
杨市办事处 | 19 | 代滩村、黄脑村、金银河村、刘市村、刁庙村、李滩村、联兴村、联垸村、七湾村、新庙村、渔场、周桥村、左场村 | 13 | 刘岭村、彭埠村、翰林社区、鑫阳社区 | 4 | 十号湖村 | 1 | 郧阳村 | 1 | |
园林办事处 | 13 | 工农村 | 1 | 城南社区、东方社区、光明村、辉煌社区、马家台村、深河社区、徐角社区、大桥村、梅咀村、袁桥村、月波村、紫月村 | 12 | |||||
周矶办事处 | 20 | 东荆村、范新场村、茭芭村、雷潭村、李塘村、联盟村、莫沟村、团结村、永丰村、吴场村、赵台村、黄场村、金星村 | 13 | 福康村、林科所、佘口村、龙山村、爱民社区 | 5 | 周矶村、沿河村 | 2 | |||
泽口街道办事处 | 13 | 周潭村、孙拐村、夫耳堤村 | 3 | 曹滩村、信心村、前明村 | 3 | 彭鲁村、沙岭村、谢湾村、襄南社区、泽口社区、汉南社区、董滩村 | 7 | |||
管理区 | 白鹭湖管理区 | 6 | 关山办事处、田阳办事处 | 2 | 冉集办事处、肖桥办事处、新湖分场、红花社区 | 4 | ||||
后湖管理区 | 8 | 前湖办事处 | 1 | 关庙办事处、流塘办事处、天新场办事处、张家窑办事处、木剅口社区、杜家沟社区 | 6 | 皇装垸办事处 | 1 | |||
熊口管理区 | 7 | 八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官庄垸办事处、西湾湖办事处、工贸公司 | 5 | 东大垸办事处、马长湖办事处 | 2 | |||||
运粮湖管理区 | 4 | 魏岭办事处、友爱办事处、南湖办事处 | 3 | 新场办事处 | 1 | |||||
周矶管理区 | 3 | 红旗社区、前进社区、兴隆社区 | 3 | |||||||
总口管理区 | 14 | 关口办事处、三峡移民村、南东泓办事处、北东泓办事处、雷台办事处、张家湖分场、总口园林场 | 7 | 江湾办事处、平原垸办事处、陶河岭办事处、杨湾办事处、总口管理区场直、红东垸办事处 | 6 | 农林技术推广中心 | 1 | |||
镇 | 高石碑镇 | 26 | 曾岭村、大岭村、灰台村、来麟村、老堤村、窑堤村、窑岭村、义新村、钟市村、汉江村、合兴村、何湾村、天河村、魏棚村、伍场村、伍湖村、小岭村、严河村、沿堤村 | 19 | 陈岭村、渔淌村、三建村 | 3 | 蚌湖村、笃实村、兴隆村 | 3 | 长市村 | 1 |
浩口镇 | 31 | 柴河村、东河村、凡场村、方咀村、南湾村、七里村、狮子桥村、苏港村、同兴村、汪湖村、幸福村、艾桥村、陈垸村、大兴村、观音庵村、洪场村、雷场村、莲子垸村、柳泗河村、王田河村、西河村、永兴村 | 22 | 浩口村、柳洲村、文岭村、新剅村、许桥村、宋场村、庄场村 | 7 | 田湖村、西湾村 | 2 | |||
积玉口镇 | 24 | 董店村、荆河村、百花村、九牛观村、芦花村、太和场村、花园村、柳剅村、新潭村、关庙村、直属村、么口村 | 12 | 赤湖村、花亭村、积玉村、杨潭口村、万里镇村、永乐村、郧府新村 | 7 | 宝湾村、凤蛟村、古城村、资福村、荷花村、 | 5 | |||
老新镇 | 31 | 安定村、边河村、赤生村、红卫村、记功村、刘场村、三桥村、三台村、徐场村、徐李村、三合村、关桥村、龚家湾村、红星村、举子河村、烈士村、农科村、全福村、全心村、潭沟村、秀河村、直路河村、中心村 | 23 | 洪河村、老新村、棉条湾村、田李村、文安村、文成村、新星村 | 7 | 姚桥村 | 1 | |||
龙湾镇 | 22 | 冻青垸村、黄桥村、李台村、腰河村、柴铺村、熊场村、旭光村、寻湖村、赵河村 | 9 | 李家嘴村、龙湾村、三合村 | 3 | 和平村、红石村、龙新村、瞄新村、双丰村、陶新村、沱口村、郑家湖村、竺场村 | 9 | 帅桥村 | 1 | |
王场镇 | 21 | 河岭村、红桥村、林圣村、吕垸村、施场村、熊咀村、张新场村、关户村、河堤村、聂滩村、杨湖村、永进村 | 12 | 代河村、共和村、前进村、许台村、园林村、王场社区 | 6 | 符岭村、黄湾村、胜利村 | 3 | |||
熊口镇 | 25 | 郭湾村、洪庄村、李场村、马场村、瞄场村、青年村、庆丰村、夏桥村、新林村、阳场村、赵脑村、白果树村、公议村、莲市村、吴家垸村、洋湖垸渔场 | 16 | 贡士村、河东村、十屯村、石杨村、孙桥村、新沟村、中务垸村 | 7 | 熊口村 | 1 | 剅湾村 | 1 | |
渔洋镇 | 29 | 从家村、火港村、金城村、荆安桥村、快岭村、马家湾村、七一村、三汊河村、拖船埠村、五洲村、新台村、跃进村、高湖村、横堤村、刘桥村、排湾村、桥头村、双马村、潭家场村、文桥村、新南村、鄢岭村、苏湖渔场 | 23 | 陈桥村、雷乐村、毛桥村、同桥村、谢小村、渔洋社区 | 6 | |||||
张金镇 | 35 | 霸城寺村、陈家洲村、高口村、莲台庵村、柳亭河村、木里垸村、五大户村、五里碑村、西湖村、肖家场村、小河村、杨家桥村 | 12 | 李家洲村、泰山垸村、王东村、杨家垸村、张金村、祝华村、三定村、土地口村、魏桥村 | 9 | 东湖村、巩心村、红金村、化家湖村、金台寺村、铁匠沟村 | 6 | 蔡家台村、高家桥村、进步村、仁合桥村、社家垸村、双人桥村、小南湖村、老河口村 | 8 | |
竹根滩镇 | 31 | 东门口村、黑流渡村、李垸村、群爱村、沙街村、潭口村、周岭村、多种场、丁湖村、九村村、康岭村、罗赵湾村、美丽村、潜河村、泗河村、田店村、万滩村、永林村、朱湖村 | 19 | 回龙村、青年村、群联村、仁合村、双桥村、田岭村、左桥村、竹根滩村、彭洲村、三江村 | 10 | 王拐村、杨林洲村 | 2 | |||
村庄合计(个) | 404 | 221 | 127 | 32 | 24 |
八、配套设施规划
(一)公共服务设施
集聚提升类村庄保留提升原有设施,作为各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并补充完善各村湾内配套公共设施。
城郊融合类村庄以满足村民的基本日常生活为主,其它重要公共设施服务则由城镇提供。
特色保护类村庄在满足基本日常生活基础上,根据村庄特色添加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如旅游公路、旅游服务中心、酒店、商业等。
拆迁撤并类村庄暂时保留原有公共设施,并适当修缮,保证村民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待村庄拆迁完成后,再拆除各类公共设施。
(二)道路交通
每个行政村保障有一条宽度不少于7米主要道路通达,村内一般道路宽度应达到4米以上,通村公路和旅游公路应黑化提升乡镇道路等级达到四好农村路标准;村内入户路要求硬化率100%,可联合设置商业设施及社会停车场。
(三)市政基础设施
给水:城郊融合类、集聚发展类村庄采用城镇居民指标(100升/人*日);其他类别村庄采用农村居民指标(50升/人*日);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以上,有专门的排水设施。
排水:城郊融合类、集聚发展类村庄采用城镇集中处理系统,利用现有污水系统延伸服务,污水管网覆盖至全部区域。其它村湾采用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或人工快渗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备可选用化粪池、沼气净化池等。
电力:城郊融合、集聚发展类村庄采用城镇居民指标,其他类别村庄采用城镇居民指标的0.6倍。
通信:数字电视信号、光纤通信、4G、5G移动网络覆盖率达标。
能源:以瓶装液化气为主要日常生活能源。
环卫:按每村一个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污水,每村湾1个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垃圾收运采用“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区集中处理”的收集处理模式,规划期末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四)防灾减灾
规划“城镇——集聚提升类村庄——其他村庄”的三级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五)景观风貌
集聚提升类村庄保留乡村风貌要素,体现乡土性和地方特征着重改善公共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城郊融合类村庄注重时代性和宜居要求,与相邻城区风貌保持协调,体现现代文明的田园乡村。
特色保护类村庄保护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
搬迁撤并类村庄以保护乡村外部的自然生态环境要素为主。
附图:
潜江市域村庄布点规划总图则
村庄布点规划分镇区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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