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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民政部等22部委《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研究中心”、“俱乐部”等字样。
二、打击整治重点
(一)利用“一带一路”、“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家”、“湖北”、“潜江”“江汉”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途径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标志性建筑、会议场馆、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机构在参与、报道、提供社会组织活动和场所时,要甄别真假,增强警惕性,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四、举报内容和方式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地址和邮箱向潜江市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728—6240945
举报地址:潜江市民政局(江汉路28号)
举报邮箱:973565107@qq.com
潜江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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