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社工证书的“工友们”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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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工作信息化发展需求,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已经正式启动,请各位“工友”及时登入系统,地址为http://shgz.mca.gov.cn)注册个人账号,务必于11月底前填报完善基础信息补录(录入),以下是注册流程。



(务必将个人信息填全,日期显示灰色也可选,照片必传)


接下来“划重点”啦!


重点1社工证实行登记管理,未登记,一年后证书失效!!!

政策依据文件:《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44200948日)

登记人员:本办法所称社会工作者,是指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

登记制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

接下来系统操作如何进行“证书登记”

第一步:点击“社工业务”

第二部:点击“首次登记”

填好相关信息后,点击最下按钮“申请登记”



最后生成电子版登记证书




早年纸质版的登记证书,可直接在“个人信息”内填入证书编号



重点2:社工实行“继续教育”,学时未满,取消证书资格!!!

政策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123200997日)

要求: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在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再登记时提交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

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

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

参加形式:

社会工作者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以下形式的继续教育:

(一)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机构所组织的社会工作培训;

(二)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社会工作培训;

(三)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

(四)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通过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继续教育模块,在线学习继续教育。

学分计算方式:

(一)参加社会工作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

(二)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取得学历或者学位的,一次性记90小时;未取得学历或者学位的,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按考试合格的专业课程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参加社会工作培训的继续教育时间,由举办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取得学历或者学位的,以学历(学位)证书作为证明;未取得学历或者学位的,以单科成绩单和学校出具的面授课时表作为证明。

线上继续教育需要登录中国社会工作网的继续教育模块,进行在线观看视频学习继续教育,进而获得继续教育学分。




社工线下继续教育时长有两种记录方式:一种系统根据社工提交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差计算学时,另一种是管理人员根据社会工作者参加线下培训的的实际情况填写,比如社会工作者一次通过了社会工作者专业学历教育学习并取得学历或者学位,一次性记72学时或9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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