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泽口灌区(潜江部分)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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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湖北省泽口灌区(潜江部分)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湖北省泽口灌区(潜江部分)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

1)整治水源工程2座。

2)渠道工程。整治渠道工程17.7km,其中干渠13km、支渠4.7km。

3)渠系建筑物。灌排渠系建筑物152座,其中泵站6座、水闸22座、机耕桥11座、箱涵2处、路下涵100处。

4)开展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建设以及部分信息化建设工程。

二、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潜江市谢湾灌区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7282800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奇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箱:eials@foxmail.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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