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潜江市城区试点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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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规定,市发改委拟定了潜江市城区试点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223—202232

联系人:范田静子,联系电话:0728-6242509

502240501@qq.com

潜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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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城区试点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潜江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利用价格杠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拟定城区试点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如下:

一、区域划分

依据各片区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人口规模、路网密度、公交发达程度等因素,结合停车需求程度,结合2018《潜江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我市停车区域划分为二类区域:

一类区域:城区中心,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为停车策略控制区;

二类区域:城区次中心,停车需求一般,为停车一般控制区;

序号

区域

道路名称

泊位数量

1

一类区域
(7条路)

章华南路园林段

471

2

潜阳东路

177

3

潜阳中路

188

4

保驾路

128

5

横堤路

44

6

泰丰路

239

7

东风路

118

1

二类区域
(15条路)

章华南路杨市段

180

2

刘岭街

180

3

潜阳西路

263

4

深河路

139

5

通渠路

32

6

马昌垸路

124

7

南浦路

39

8

兴盛路

419

9

殷台路

186

10

曹禺路

539

11

章华北路

192

12

湖滨路

33

13

东岳路

118

14

红军路

79

15

东荆大道

202



合计

4090

二、试点道路收费范围

停车收费试点一类道路二条,分别为保驾路128个,东风路118个;二类道路一条,殷台路186个。保驾路:城东大道—泰丰路、泰丰路—棉原路,东风路:城东大道—东方路,殷台路:湖滨路—章华北路,东岳路—三江路,由市城管、交管部门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共计432个。

三、收费标准及时限

(一)收费标准

我市路内停车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一类收费区域:中、小型车辆首次计费每小时4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天累计计时最高不超过23。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计时收费类收费区域:中、小型车辆首次计费每小时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天累计计时最高不超过16。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计时收费

(二)收费时限:每日0800-2100其余时间段可免费停车。

四、免收范围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及市政工程抢修维护车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五、优惠政策

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实行优惠政策,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比照普通车辆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

六、车型

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规定确定。

七、公示制度

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经营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立收费公示牌,不公示不得收费。公示牌应包括:该路段停车泊位的停放服务时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收费时间、监督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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