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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和《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规定,市发改委拟定了三江明苑三期公租房租金标准,现决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具体收费标准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核定为每月﹒每平方米9元。租金按建筑面积收取。
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
联系人:向向,联系电话:0728-6242509
邮 箱:1006299647@qq.com
潜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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