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3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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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潜江市2023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已参加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2023423日在潜江市曹禺中学泰丰校区泰丰办事处东环大道与保驾路交会处正东方向70进行(如遇恶劣天气,体能测评时间顺延,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20在潜江市曹禺中学泰丰校区门口集合。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8:00还未到达候考点(学校操场)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妊娠期考生按照《湖北省2023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规定缓考,并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潜江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

0728-6432015


附件: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潜江市公安局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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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潜江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附件:附件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doc

附件:附件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