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京剧币”)发行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银行
潜江市京剧币余量由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银行”) 共同承担兑换工作。
二、兑换时间和分配数量
京剧币余量兑换期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其中公众个人兑换期为12月6日至12月8日,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为12月9日至12月11日。非工作日的兑换工作由各承办银行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潜江市京剧币余量分配数量如下:
兑换网点 | 地点 | 数量(单位:枚) |
中国农业银行潜江金穗支行 |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江汉路18号 | 514 |
中国银行潜江东风路支行 | 潜江市东风路27号 | 661 |
三、兑换方式及要求
潜江市将采取“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后兑换”的方式开展京剧币余量兑换工作,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兑完为止。京剧币余量每人兑换限额为20枚。个人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公众如代他人兑换时,需持本人及被代领人有效证件原件办理,且代领人数不超过5人。单位团体办理京剧币兑换需要向承办银行网点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办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中国人民银行咨询、投诉电话
潜江市支行 0728-6243089
承办银行咨询、兑换电话
中国农业银行 95599
中国银行 95566
中国人民银行潜江市支行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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