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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鄂财建发〔2015〕322号)、《湖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交发〔2022〕82号)、《关于做好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潜江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按照经营者合法拥有车辆数、车型和行驶里程等对企业申报车辆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潜江市2023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潜江市楚道交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道公司”)主要负责潜江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现有公交车辆总量426辆,标台数为457.5标台,均为自有车辆,实现了全市镇域公交电动化全覆盖,促进了农村客运与城市公交网络的合理衔接和有效融合。
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
(一)新增及更换公交车情况
经核查,2023年度,楚道公司无新增及更换公交车。
(二)新能源公交车辆运营情况
1. 车辆情况
经核查,2023年度楚道公司拥有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数量为426辆,均为自有车辆,全部为存量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
车辆运营情况
经审计,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投入营运新能源公交车426辆,标台数457.5标台,运营月数5,112个月,均属于年运营里程达到3万公里及以上新能源公交车。具体情况如下:
(1)车长为6米≤L< 8米的存量车辆130辆,标台数109标台,运营月数1,560个月;
(2)车长为8米≤L< 10米的存量车辆125辆,标台数125标台,运营月数1,500个月;
(3)车长为L≥ 10米的存量车辆171辆,标台数223.5标台,运营月数2,052个月。
本公示期为2024年2月8日至2月14日。若对上述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潜江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6493083。
附件:审计报告(潜精会专审字〔2024〕004号)
潜江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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