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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招才引智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潜组文〔202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集中兑现一批“潜江英才”“潜江俊才”“潜江专才”“潜江匠才”政策,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潜江英才”
(一)申报对象
1.产业高端创新创业人才。A类:国家级产业高端人才。来潜创新创业的中央“重点联系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近3年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以及相当层次的产业高端人才。B类:省级产业高端人才。来潜创新创业的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省级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核心成员,以及相当层次的产业高端人才。C类:市级产业高端人才。来潜创新创业的其他地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相当层次的产业高端人才。
2.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年缴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
3.知名创业投资人。在潜新设(迁入)创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且在潜主投项目不少于2个、累计投资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人;入股潜江市政府产业基金,注资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投资人、投资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引才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填写《“潜江英才”评审认定申报表》(附件1);个人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支付年薪凭证。
2.薪酬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填写《“潜江英才”评审认定申报表》;个人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
3.租房购房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填写《“潜江英才”评审认定申报表》;租房合同和缴费凭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缴纳契税凭证。
4.科研经费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填写《“潜江英才”评审认定申报表》;科技部门项目评审所需资料。
5.创业引导资金支持。个人或用人单位填写《“潜江英才”评审认定申报表》;创业项目可行性报告;第三方机构评审所需资料。
二、“潜江俊才”
(一)申报对象
1.优秀青年科技创业人才。指年龄在40周岁以下,近3年内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奖,且主持项目到我市落地的青年人才;在我市经认定的众创空间或孵化器里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优秀创业项目负责人。
2.优秀高校毕业生。从“双一流”高校及相当层次的院校毕业,到我市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与单位签订至少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二)申报条件
1.生活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填写《“潜江俊才”评审认定申报表》(附件2);企业与个人签订至少3年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在潜缴纳一年社保凭证。
2.引才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填写《“潜江俊才”评审认定申报表》;企业与高校定向培养合同,缴费凭证;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潜江专才”
(一)申报对象
新晋升或新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特级教师;新获得市政府专项津贴及以上级别的专家;拥有高级职称,主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工作室经费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填写《“潜江专才”评审认定申报表》(附件3);国家、省级工作室(含重点专科)认定文件。
四、“潜江匠才”
(一)申报对象
近3年内获得以下奖励和晋升的企业从业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奖者,市级及以上首席技师、技术能手、民间工艺传承人才项目获奖者,新晋升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在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决赛中获奖者,在经认定的市级职业技术技能竞赛决赛中位列前3名的获奖者,以及市政府评选产生的高技能拔尖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工作室经费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填写《“潜江匠才”评审认定申报表》(附件4);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文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认定文件。
2.赛事奖励。个人或用人单位填写《“潜江匠才”评审认定申报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文件和奖励凭证;企业与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凭证。
符合申请标准的人才填写申报表,经属地政府或所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4月30日(星期二)17:00前统一提交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204)集中受理申报。
附件:1.《“潜江英才”评审认定申报表》
2.《“潜江俊才”评审认定申报表》
3.《“潜江专才”评审认定申报表》
4.《“潜江匠才”评审认定申报表》
5.《招才引智政策申报汇总表》
联 系 人:市委组织部 刘毅臣
联系电话:18120540874
电子邮件:1192282437@qq.com
中共潜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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