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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清正廉洁、追求品质的建筑市场环境,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全市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投诉举报受理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建设单位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发承包管理方面。
1、违法发包。
(1)建筑工程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
(3)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2、违法分包。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3)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4)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3、转包。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情况,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3)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
(4)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计取的是全部工程价款的;
(5)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
4、挂靠。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2)其他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行为。
(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要求的。
二、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上述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潜江住建局反映或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或可查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主观臆测、捏造事实。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信息优先受理。举报人请勿重复举报。
(一)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28—6955130,13972190166,18871549076。
举报邮箱:349060691@qq.com。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举报信箱: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楼。
邮寄地址: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433100。
(二)现场接访地点
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楼1006室
注意事项: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证据、线索及联系方式。
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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