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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江江智能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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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7日至26日,湖北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对潜江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3年12月18日,督察组向潜江市反馈了督察报告。督察报告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整改意见。潜江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督察反馈问题,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积极推动督察反馈各类问题整改落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问题、目标、效果为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抓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努力建设美丽潜江。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决策,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认真对照省督察组反馈问题,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思想理念、发展方式等深层次原因,以更大力度、更严举措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落实。

(二)全面有效整改督察反馈问题。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有序推进督察报告反馈的3大类10个方面32个具体整改任务落实见效。紧紧围绕流域水环境、生活污水治理、小龙虾养殖加工、大气污染、工业园区等环境问题,细化措施,扎实整改。注重点面结合,系统治理、全面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守好守牢全市生态环境底线。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对照“十四五”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长江高水平保护,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为潜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不断提升潜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三、主要措施

认真对照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污染防治攻坚不够深入3个方面整改任务,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

1.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统筹协调,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提升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果。

4.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问责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二)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打好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三大”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重点行业绩效提级、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重点涉气企业执法“六大”专项提升行动。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管控,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管护,推进河湖水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持续开展入河入湖排污口整治,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推进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土壤隐患排查和地下水监测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1.从严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全面有效整改,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对照督察报告逐条细分,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2.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充分运用移动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提升环境资源司法水平,查办一批典型环境污染案件,依法打击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好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改督导组和宣传报道组4个小组。各地各相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整改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根据问题清单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整改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切实加大督办力度,及时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市环委会办公室联合两办督查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市级督导检查,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和成效进行现场核实。及时发现堵点难点,提请整改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整改工作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按要求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潜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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