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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现将该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潜江市2021年度第2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位于潜江市泰丰街道青龙沟社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泰丰新居还建房、南至当代满庭春小区、西至青龙路,北至青龙沟社区。根据现场踏勘及历史卫片信息,地块历史为农用地,西北部和东部有村民宅基地,地块内有池塘,现地块西南部部分区域在建设当代满庭春住宅小区,南部有项目施工道路,其他区域无变化。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潜江市2021年度第 28 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1624号)、《潜江市2021年度第2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项目用地面积153912.49m2,用地性质为拟转变为建设用地。
二、地块调查工作内容
2024年5 月,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君邦”)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湖北君邦委托相关技术人员前往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对地块现状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调查。
三、调查结果
湖北君邦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调查期间湖北君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基于以上工作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分析,完成了第一阶段场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于倾倒、固废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暂存、处置、排放相关设施、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经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结果,现场无外来客土,且地块历史上未堆存过外来客土。
调查地块内及周边6项历史沿革调查和2项现状情况调查判断结果均为“否”,说明调查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重大污染源,没有重大污染隐患,地块土壤未见异常。综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当前和历史没有污染源,周边1km范围内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867288246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5F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7-6568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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