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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湖北省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开启数字化转型“加速跑”模式。从2023年起,省级每年遴选一批技术实力强、服务水平优的云资源云服务供应商,向中小微企业发放5000万元上云服务券,分级分类对购买云服务企业给予采购费用补贴。服务券申领以“先申先得、申完为止”为原则,补贴标准按照由低到高分为四个类别(资源上云、业务上云、能力上云、生态上云),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享受云服务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一、资金及来源:每年安排 5000 万元用于企业上云服务券,资金从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列支。
二、补贴对象:湖北省内注册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云资源、云服务供应商不能享受该补贴。
三、湖北省云资源、云服务商遴选及云服务分级分类情况:湖北省云服务供应商由省经信厅发文遴选,一年遴选一次,时效 1 年。云服务分级分类按照认定的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产品目录,由经信厅组织专家进行分级分类,时效一年,2024年,湖北省云服务供应商41家(名单见附件,潜江市参照省级遴选服务商执行)。
四、云服务分级分类及补贴标准:依据上云深度、难度和工信部推进企业上云导向,由低到高分为四个阶段,即: 资源上云上平台、业务上云上平台、能力上云上平台、生态上云上平台。由低到高分别对应 20%、30%、40%、50%的补贴标准,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享受云服务补贴上限为 10 万元。
五、申报流程:省经信厅负责开发湖北省企业上云券申领平台(http://36.134.78.228:18080/portal-pc),企业可通过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点击湖北省企业上云服务券申领平台登陆。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平台注册, 勾选云服务商及产品名称,上传当年购买云服务的发票、合同、银行回单及清单等材料,企业属地市(州)经信局负责审核发票、合同、银行回单及清单,申领平台依据审核结果和补贴标准,自动生成补贴金额。省经信厅负责汇总全省补贴数据,商省财政厅意见后,报请省政府审批。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批准方案将资金下达各市、县财政局,由市、县财政局将资金补贴给相应企业。
六、时间节点:为鼓励企业早上云快上云,每年 5000 万元的上云服务券申领采取先到先得的模式,领完即止。补贴从每年 1 月 1 日起到 10 月 31 日止,5000 万元补贴仍未领完,即终止。省经信厅将在接下来 15 个工作日内,汇总全省补贴数据报省财政厅。如在 10 月 31 日前 5000 万元补贴券被领完,后续企业仍可上传上云材料,但当年购买的云服务不再获得补贴,下一年度购买的云服务可享受下一年度的上云补贴。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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