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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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申报备案的医疗机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

医疗机构名称

设置单位(人)

经营性质

选址

诊疗科目

批准文号

潜江安安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安安口腔诊所

潜江安安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董广润)

营利性

潜江市老新镇老新路134

口腔科(1张牙椅)

20250430

对上述拟备案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健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 0728-6242513

联系地址:潜江市红梅路东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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