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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潜江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潜江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约定,现中止和解除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状态 |
1 | 潜江园林办事处个体医疗机构刘启平内科诊所 |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中路78号 | 中止 |
2 | 潜江园林办事处个体医疗机构蒲剑元中医内科诊所 |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湖滨路11号 | 解除 |
3 | 潜江市苏星大药房 | 潜江市张金镇建设街41号 | 解除 |
参保人员在上述医药机构协议中止和解除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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