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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规定,现将总口管理区平原垸卫生室等4家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状态
1
潜江市龙湾镇竺场村卫生室
潜江市龙湾镇竺场村
新增
2
总口管理区北东泓卫生室
总口管理区北东泓社区
3
总口管理区平原垸卫生室
总口管理区平原垸社区
4
总口管理区关口分场邹岭卫生室
总口管理区关口分场邹岭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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