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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有效治理住新领域顽瘴痼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镇供水、城镇供气、城镇生活污水等市政公用特许经营服务行业和物业服务、燃气安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城镇供水、城镇供气、城镇生活污水等市政公用服务行业特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部门未依法履行项目建设运营监测分析职责,未按规定开展运营绩效评价或中期评估的问题;
2.监管部门违规干预特许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存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违规摊派等行为;
3.监管部门执法不规范,存在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
4.监管部门对12345热线、信访投诉等事项处置不力,存在推诿扯皮、虚假整改的问题;
5.供水、供气企业未按规定提供普遍无歧视服务,对新增用户实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6.供水、供气企业工作人员不履行企业服务承诺,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服务不及时、违规收费、恶意吃拿卡要等行为;
7.供水、供气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擅自调价、捆绑收费或违规牟利的问题;
8.供水、供气企业未按协议约定进行技术设备更新和服务质量提升的行为;
9.供水、供气、污水管网设施损坏,相关企业未及时抢修恢复供气,服务意识不强、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恶意吃拿卡要等行为;
10.其他违反特许经营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物业服务问题
1.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2.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3.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计划的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未及时组织实施。
4.群众反映集中的其他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及未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城镇燃气安全问题
1.瓶装液化气企业违规充装非自用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的行为;
2.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充装、储存、销售瓶装液化气的行为;
3.燃气管网设施“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燃气管道设施缺少警示标识和保护装置的行为;
4.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
5.在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内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28-6955468。
2.来访(信)地址: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章华南路99号);邮箱:646993096@qq.com;邮政编码:433100。
三、时间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止。
四、线索处置
对查证属实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纪依法依规处置,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公安等执法机关处理。
五、相关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具体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
2.我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经查实的线索将依法处置;
3.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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