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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提高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潜江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潜江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潜江市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电商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三)申报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近三年来企业单位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四)申报企业能按规定及时向商务、财政等相关部门报送电子商务相关经营数据、财务等相关信息
二、申报内容及补贴标准
(一)完善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
建设快递物流体系:建设市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区镇处分中心、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村级电商网点功能。
补贴标准:
对市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区镇街道分中心、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等快递物流体系的系统开发、基础建设、配送车辆、分拣设备及相关设备投资等费用一次性按30%比例予以补贴,房屋租金和其他方面建设及设备投资不予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建设要求:
1.市级物流中心一处,场地交通便利,便于停放物流车辆;经营面积4000平米以上;整合市内5家以上主要社会快递企业入驻物流配送中心;配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其中市级物流配送中心配备符合标准的必要设备,货架、装卸工具、包装工具等标准化、规范化。
2.开通园区及镇级物流综合服务站。整合园区及区镇街道各快递物流服务点,在全市80%以上的区镇街道开通物流综合服务站,接收配送5家以上快递企业邮件。
3.完善村级电商网点物流服务功能。对有能力、有需求的村级电商网点配备符合标准的货架(篮)、电子秤等必要设备。
4.整合优化城乡物流配送专线。根据城区和各乡镇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整合配送车辆资源,打造城乡物流配送专线,定时、定班、定点发送物流共同配送“班车”,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
5.管理制度。针对市镇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物流分拣制度、物流配送登记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安检及质检流程等管理制度,每项制度及工作流程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后续能落实到位。
6.高效机制。市镇村三级物流体系需充分整合主要快递物流企业,实现快递物流、工业品下乡及农产品进城。快递不能到达的村级服务站点,由物流企业承担乡村快递物流配送,每周至少配送3次,打通乡村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
(二)建设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体系
建设内容:
1.支持本地重点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打造农产品电商品牌。
2.支持本地企业开展电商直播。
补贴标准:
1.对本地重点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的本地重点电商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对通过企业自有直播间进行直播销售的,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本地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建设要求:
1.线上销售本地小龙虾及农产品的电商企业需在各类电商平台上开设有自己的网店,有专人运营。
2.开展本地特色产品销售的企业需设有电商部门,专人办公,开设有企业网店,网店当年有销售业绩。
3.企业需开通自有的直播间账号,且直播销售额为企业自有直播间销售所得,线下需设有专门的直播间,设备齐全、有专人负责运营、有专业主播。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由企业递交申报相关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商务局。
(二)申报截止时间:项目申报于2025年5月2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3.申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涉及到支持范围中列出的相关建设费用、房屋租金、电商销售额、电子商务项目投资额等证明材料及其他需要的相关佐证资料(含合同、发票、银行收付款流水单、记账凭证、销售记录、快递单等)。
四、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要真实、合法、完整、清晰。申报单位对申报信息、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伪造材料、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将依法查处,追缴相应的奖补资金,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申报单位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原始申报材料等凭证归档保存,以备核查。
附件:1.潜江市2024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专项资金申报表
2.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
潜江市商务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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