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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歌舞娱乐市场秩序,现将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典型案例一、潜江市某歌舞娱乐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案
2023年11月8日,我局接到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关于移送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相关证明材料的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查,潜江市某歌舞娱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等人组织他人在该公司经营场所的包厢内为消费者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其中一名为未成年人吴**。另查明,2023年4月27日,由于为他人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提供条件,该公司被潜江市公安局责令停业整顿六个月。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因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公司明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仍然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其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其行为存在主观过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此外,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还安排未成年人在其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有偿陪侍,李**因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情节严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对该公司作出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案例二、潜江市某音乐会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案
2025年5月4日,我局接到投诉,反映潜江市某音乐会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音乐会所营业场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有两名疑似未成年人的学生在进行娱乐消费。经向公安机关和学生所在学校核实,证明了两名学生是未成年人。
该音乐会所明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仍然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其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其行为存在主观过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对该音乐会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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