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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4〕31号)文件要求,为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经自愿申报,区、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市生态能源局复审汇总,对全市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等经营主体申报面积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期间:从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
联系电话:0728-6243062
附件:潜江市2024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主体补贴汇总公示表(第二批)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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