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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和《潜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涉及我市的省序号33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实现,已通过省级验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潜江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一些地方虚报进水浓度数据。黄冈市黄州区遗爱湖污水处理厂、麻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2023年上报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分别为82.5毫克/升、106.8毫克/升,此次督察实测仅为19.3毫克/升、28.9毫克/升。黄冈麻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和仙桃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伪造化验单、编造生化需氧量数据。(省序号33)”
二、整改目标
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管,依法查处污水处理厂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水质检测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2.加强绩效考核管理,促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水质检测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2.加强了绩效考核管理,促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3日至7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方式:万金华 13377945999
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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