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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和《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03号)规定,经成本监审、集体讨论,市发改委拟定了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所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现决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拟定调整方案如下:广华、向阳、五七3所幼儿园2,850元/生·学期,华美、世纪、周矶幼儿园2,250元/生·学期,物探幼儿园继续按2,600元/生·学期执行。
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7月8日—2025月7月17日
联系人:向向,联系电话:0728-6242509
邮 箱:1006299647@qq.com
潜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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