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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商标恶意“撤三”行为,防止滥用“撤三”程序干扰合法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进一步维护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核查商标恶意“撤三”行为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商标恶意“撤三”行为线索。
一、征集范围
商标“撤三”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行为。
本公告重点征集以下商标恶意“撤三”行为线索:
(一)明知或应知经营主体的商标已使用,仍提出“撤三申请的;
(二)经营主体的同一商标被反复提出“撤三”申请的;
(三)其他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增加经营主体持有和维护商标权成本,破坏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的。
二、线索要求
相关线索需指向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经营主体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商标实际使用范围等情况并附充分的佐证材料。
三、反映渠道
如经营主体遇到上述商标恶意“撤三”行为,可如实填写《商标恶意“撤三”行为线索征集表》(详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76400322@qq.com,或邮寄至: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章华南路22号B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人:许军,电话:0728-6255205。
四、线索处理
对征集到的线索进行梳理,经核查属于恶意“撤三”,我局将按程序上报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从严处理恶意“撤三”行为,切实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附件:商标恶意“撤三”行为线索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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