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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35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湖北省汉江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
湖北省汉江防洪治理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一)工程任务。以“防洪保安全”为根本,系统梳理汉江干流防洪工程建设情况,针对目前出现的新问题,对湖北省汉江干流两岸沿线的堤(岸)线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堤身新建及加固、堤基加固、护坡护岸、穿堤建筑物整险加固、防汛道路和主要支流入江口回水影响段整治等工程措施,使河道两岸形成封闭的保护圈,使设计范围内的汉江堤防达到设计标准,穿堤建筑物险情基本得以整治,汉江干流主要护岸险工段的守护力度加强,河岸崩塌和部分险段险情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堤防的整体抗洪能力有所增强,减少防汛抢险时的人力、财力投入,减缓工程所在区域的防洪压力,保障沿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安全、绿色、智能、协同”的现代防洪体系,支撑湖北省汉江流域高质量发展和流域综合治理,为建设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和建成支点提供水利保障。
(二)主要建设内容。对汉江干流堤(岸)线进行综合791.808km,护岸工程421.139km,,主要支流入江口整治24处24km,整治建筑物45座,新建及整修道路331.463km。
四、公众意见征求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诉求、分析评估风险因素,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均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单位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4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电 话:0728-643580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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