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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23年9月7日至26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2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涉及我市整改任务32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3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卢政德 电话:13040900133
一、反馈问题
2020年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潜江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城南河污染严重。潜江市督察整改方案提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施城南河红梅路至紫月桥沿线片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整改,确保沿线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市污水处理厂。”督察发现,该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紫月村、马家台村等管网整改项目至今未启动,城南河保驾路至红梅路河段清淤治理项目停工多月。
二、整改目标
消除城南河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三、整改措施
1.完成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紫月村段面、马家台村段面)项目建设。
2.完成城南河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沿线生活污水直排口规范化整治。
3.加强城南河片区管网清淤维护。
四、效果
1.截至2025年10月,潜江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招标后的10个段面已全面完成竣工验收,分别为杨市、马家台、园艺、梅咀、徐角、南荷及泰丰垸、辉煌、光明、蔡湖、紫月段面。
2.潜江市城南河流域治理项目(一期)城南河生态修复工程已于2024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依托项目建设,目前城南河沿线污水直排口已全面完成规范化整治,完成清淤量61268.976m³。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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