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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2号整改销号公示
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5月8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市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其中整改任务清单12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靖曾皓 电话:17771957018
一、反馈问题
何家潭、田家湖等2个湖泊水质同比不升反降。
二、整改目标
有效遏制何家潭、田家湖水质下降趋势。
三、整改措施
1.按照《潜江市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2023-2025)》要求,推进何家潭还湖任务。
2.加强何家潭、田家湖日常巡查监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和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湖泊“清四乱”,及时清理水面杂草浮萍等漂浮物;禁止投药投肥养殖。
3.加强何家潭、田家湖水质监测;加快推进何家潭、田家湖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效果
1.已完成何家潭还湖任务;
2.对田家湖、何家潭进行清淤、荷梗清运;周边加强垃圾转运措施、完成投肥整改;
3.定期对田家湖、何家潭水质开展监测、已完成排污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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