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条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本机关拟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潜江市尤传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二、案由
潜江市尤传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涉嫌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
潜江市章华中路59号潜江市农业农村局507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6年1月13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及材料,经核对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6年1月13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主体资格证明等信息及材料,经核对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听证,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联系人:叶路瑶 王柏树
联系电话:0728-6290511
特此公告!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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