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
潜江市艳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审查完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潜江市艳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经营地址: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32号
3.法定代表人:宫艳青
二、许可内容:
1.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2.经营类别:HWO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3.经营规模:5000吨/年。
4.经营期限:3年。
经审查,该公司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办事项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 系 人:潜江市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0728-6247459
地 址:潜江市园林南路48号
邮 编:433199
电子信箱:6013127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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