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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根据《潜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潜住发〔2024〕16号)的有关规定,王场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委托王场镇供水管理站代为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款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
(二)征收范围:王场集镇及周边村组纳入污水管网用户。
(三)征收标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居民每吨不低于0.85元,非居民每吨不低于1.20元收取。对农村五保户及城镇特困户实行全额减免。
(四)征收时间:2026年1月1日起。
特此通告。
潜江市王场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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