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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加强核心示范区建设,形成关键技术模式,打造出可看、可学、可借鉴的典型样板,因地制宜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范围
在全市应用新技术积极性高、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生产经营稳定、具有一定资金投入能力的现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遴选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基地,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示范。应用作物为设施蔬菜(包括设施瓜果、葡萄等)、露天作物(蔬菜、瓜果、玉米、花生、马铃薯等)。
二、遴选程序
1.申请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潜江市生态能源局(203室)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潜江市生态能源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示范基地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分,考察合格予以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示范基地建设。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优先选择应用推广水肥一体化、符合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条件的经营主体。
2、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3、申报的经营主体须具备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所拟建设基地面积须集中连片100亩(含)以上,交通便利,具备较齐全的设施设备。
4、基地在推广地膜新技术积极性高,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5、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6、成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能建立技术示范、培训和观摩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明确一项地膜应用技术,开展地膜应用效果展示。对周边区域废旧农膜开展回收,展示回收体系。
2.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举措的效果进行详尽查看、记录、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技术和技术管理档案。
3.配合市生态能源局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示范、观摩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展示和引领带动作用。
4.基地要实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有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准时报送相关材料。
五、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潜江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核心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核心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六、补贴标准
成功入选示范基地的,按签订协议面积和实际使用地膜量给予地膜购置补贴。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中Ⅰ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性能指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外观方面:地膜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气泡、杂质、条纹、穿孔、褶皱等缺陷,膜卷应卷绕整齐,不应有明显的暴筋;
②有效覆盖时间:≥180天;
③最小标称厚度:0.015毫米;
④力学性能方面:拉伸负荷(纵、横向)≥2.2N; 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300%;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1.2N;
⑤耐候性能指标:老化后纵向断裂标称应变保留率≥50%。
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 35795—2017)要求,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可加入适当比例的淀粉、纤维素等,以及其它无环境危害的填充物、功能性助剂。产品水蒸气透过率在400g/(m2•24h)以下,有效使用寿命在60天以上。
推广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符合GB/T 35795—2017国家标准,部分主要性能指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有效使用时间:≥60天;
②水蒸气透过量:<800 g/(m²·24h);
③生物降解性能:有机成分≥51%;相对生物分解率≥90%。
④力学性能指标:拉伸负荷(纵、横向)≥2.0N;断裂标称应变(纵向)≥150%;断裂标称应变(横向)≥250%;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0.8N。
七、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26日,现场评审时间待定。
联系人:周思影 联系电话:181072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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