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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规范潜江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优质的旅游环境,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重点违法行为线索:
(一)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包括未取得导游证擅自执业,或未受旅行社委派通过非正规渠道承揽业务;擅自变更行程、中止服务、恶意甩团、甩客,未按合同和行业标准提供服务;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收取“人头费”“返点”回扣或商业贿赂;明示暗示兜售物品、索要小费,甚至强迫消费;违规变更团队人员及行程、压缩游览时长、延长购物时长、增加购物频次或自费项目;伪造、转借或冒用导游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旅行社强制消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线上线下虚假宣传,误导游客购买低价游,未经游客明确同意,指定购物或付费项目牟利;以道德绑架、压缩景点游览时间、强制滞留等方式强迫、欺诈、诱导消费;以各类名义招徕、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不签订旅游合同或签订不规范旅游合同、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强制服务升级,捆绑销售;未支付或拖欠地接费用、导游劳动报酬,违规收取导游押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转借、伪造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层层转包经营业务,委派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等违法行为。
(三)在线旅游平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通过平台发布低于成本价产品、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以虚假噱头进行价格欺诈;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超越业务许可擅自非法招徕旅游活动,或为无资质经营者提供交易撮合服务;诱导、欺骗游客在平台外进行交易,规避监管增加维权风险;销售旅游产品时不合理搭售,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四)其他类。其他旅游企业或导游违法违规行为。
线索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728-6242823(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0728-6244168(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2.网络平台举报:http://www.qjcyh.com:9002/
3.来信来访举报: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殷台路5号曹禺大剧院A区三楼)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网络平台、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注意事项:
1.举报人提供线索时,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名称、事件经过及相关证据(合同、照片、视频、付款凭证等),以便调查核实。
2.鼓励实名反映线索,便于核实核查、反馈进展。反馈人需对线索真实性负全责,严禁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恶意诽谤、诬告陷害,违者将移交相关机关依法追责。
3.受理部门将严格遵照保密规定,充分尊重反馈人意愿,对其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全程严格保密,坚决杜绝信息泄露、打击报复等行为,全力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
欢迎广大游客、市民及旅游从业人员积极提供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快查快处,依法依规严查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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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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