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有关从业限制事项公告如下:
潜江市世松商贸有限公司因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后又有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于2026年1月7日被我局依法作出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规定,自2026年1月7日起至2031年1月6日止,潜江市世松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智英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公告。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