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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委对停业超过规定时限、逾期未校验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清理,经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部门上门协查核实,下列1家医疗机构未正常经营,现依法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现将医疗机构注销信息进行公告,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5月29日前我委反映。
以上医疗机构经我委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728-6242513
联系地址:潜江市红梅路东8号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备案编号 | 业务类型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机构地址 | 批准文号 |
1 | 江汉石油管理局广华中学卫生所 | PDY16007H42900512D3001 | 注销 | 高俊(高俊) | 广华街1号 | 2026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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