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主动申请注销登记/诊所撤销备案,经我委批准同意予以注销/撤销备案,现将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撤销备案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备案编号 | 业务类型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机构地址 | 批准文号 |
1 | 棉花原种场卫生所城东门诊部 | PDY18005H42900512D1101 | 注销 | 吴大勇(吴大勇) | 潜阳东路城东商品楼 | 20260521 |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