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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申报备案的诊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4日。
医疗机构名称
设置单位(人)
经营性质
选址
诊疗科目
批准文号
潜江园林街道个体医疗机构黄玲华医疗美容诊所
黄玲华
营利性
潜江市园林街道建设街社区建设街70号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
20260617
对上述拟备案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健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 0728-6242513
联系地址:潜江市红梅路东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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