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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和《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4〕46号)规定,经成本监审、集体讨论,市发改委拟定了我市部分公办高中住宿费标准,现决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拟定调整方案如下:广华高中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每生每学期310元(以上收费标准包含各类电器设备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学校不得单独向学生收取水电费),住宿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按学期收取,按天计退。
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6年7月9日—2025月8月8日
联系人:向向,联系电话:0728-6242509
邮 箱:qjfgwjf@163.com
潜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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