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评标专家续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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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有关评标专家: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的通知》(鄂发改规〔20253号)及《省发改委关于评标专家续聘和专家劳务报酬支付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6年度评标专家续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聘对象及时间要求

(一)续聘对象

本次续聘面向专家编号标明为2022年入库的在库评标专家。

(二)续聘时间

请符合条件且有续聘意愿的评标专家,于202612月前,登录“湖北省评标专家库电子信息系统”,进入【专家续聘通道】,提交续聘申请。

(三)注意事项。

提交续聘申请时,须如实修改(调整)个人信息,并按照《湖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完善相关材料。续聘操作指南详见附件。特别注意:

1.具有时效性要求的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2.信用承诺书须下载系统模板,签名后扫描上传;

3.无犯罪记录证明须上传近3个月以内开具的(可在鄂汇办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

4.推荐书须由所在工作单位(社保缴纳单位)或退休前原单位出具,推荐日期须在近3个月以内;

5.回避单位应包含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社保缴纳单位)、担任顾问或持股等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单位、执业资格注册单位等。

二、续聘审核程序

(一)审核主体

我局作为潜江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将会同市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对专家续聘信息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二)审核方式

1.本次续聘中凡修改或增加评标专业的,将采用评审方式对续聘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其参加评标的专业类别。续聘未调整评标专业的,不再组织会议审核。

2.对继续聘任的专家,不再开展入库培训测试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28-6955171

电子邮箱:106382630@qq.com

三、未及时续聘的后果提示

对于未提交续聘申请或者经审核不再继续聘任的评标专家,202711日将自动解除聘任关系,并调整出库。

被调整出库的专家,原则上不得再申报省评标专家库。

请各评标专家高度重视此次续聘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续聘申请提交,确保个人聘期的连续性,避免因逾期未申请或材料不全影响正常评标资格。


附件:湖北省评标专家续聘操作指南



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6710


附件




湖北省评标专家续聘

操作指南















适用系统:湖北省评标专家库

适用角色:评标专家

编制日期:20266








一、概述

手册供评标专家使用,指导专家在湖北省评标专家库中完成续聘申请操作。续聘申请是评标专家聘期届满前的重要工作,专家须在系统续聘通道开放期间,登录系统对个人基本信息、专业信息、回避单位情况等进行核实和补充,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续聘审核。

基本流程:登录系统 → 进入续聘页面 → 修改完善信息 → 补充上传电子附件 → 提交续聘审核。

二、续聘申请操作流程

2.1 进入续聘申请页面

步骤1登录湖北省评标专家库系统后,进入【专家续聘通道】。





步骤 2点击左侧菜单续聘申请,进入专家续聘申请填写页面,如下图所示:



进入续聘申请页面后,可以查看到当前专家基本信息、专业信息、回避单位信息等内容,部分字段带有红色星号(*)标记表示必填项。





2.2 修改完善专家信息

步骤3点击页面左上角的修改完善信息按钮,进入续聘信息页面,该页面可编辑,如下图:



步骤4逐项核对并填写个人信息。带有星号(*)标记的字段为必填项,必须填写完整后方可提交续聘申请审核。

填写时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 手机号:非武汉本地手机号须在号码首位添加0,否则将影响项目语音通知的正常发送。

  • 开户银行:须填写完整的银行全称(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须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卡信息一致填写错误后续影响评标劳务报酬发放

  • 银行账号:须填写银行账号填写错误后续影响评标劳务报酬发放。

  • 新专业限制模式的评标专家进入第2个聘期后,最多可填写4个二级专业类别、12个三级专业类别老专业限制模式的评标专家按原规定执行(评标专业最多只能设置15个)。

  • 评标专家调整评标专业应与本人证书所列专业严格应。现有评标专业与本人证书所列专业不相对应的,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会提醒评标专家取消该评标专业。凡修改或者增加评标专业的,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将采用评审方式对续聘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其参加评标的专业类别;未调整评标专业的,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不再组织会议审核。



2.3 上传电子附件(照片及扫描件)

步骤5要上传某类电子件(例如个人照片),点击该字段后面的扫描件管理按钮,打开附件管理页面。请仔细阅读页面中红色字体的注意事项:

上传操作要点:

  • 点击选择电子件上传按钮,从本地电脑选择对应的电子文件上传。

  • 附件名称只能由中文、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不支持特殊符号。

  • 附件上传大小限制为3072KB(约3MB),请控制在限制范围内。

  • 请上传后缀名为jpgjpegbmpgif 类型的图片文件。

  • 如上传错误且证件在编辑状态,可点击删除按钮删除错误图片。

  • 如证件处于待验证/验证通过/验证不通过状态需变更,请点击作废按钮作废原图片,再重新上传。

2.4 提交续聘审核

步骤6扫描件上传完毕后,回到修改信息页面,点击修改保存按钮,保存已填写的信息



步骤 7确认所有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已上传后,点击提交续聘审核按钮: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录入审核意见,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完成专家续聘申请流程:



2.5 重要注意事项

  • 带有星号(*)标记的字段为必填项,填写完整后方可提交审核。

  • 信用承诺书须下载系统模板,签名后扫描上传,不得使用其他格式替代。

  • 其他附件中无犯罪记录证明需上传近3个月以内的(犯罪记录证明可在鄂汇办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

  •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描述不完整的需要补充完善。

  • 回避单位应包含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社保缴纳单位),担任顾问、持股等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单位,执业资格注册单位等。

  • 需要上传的附件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个人照片

须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清晰可辨

2

身份证(正面)

清晰扫描件,信息完整可读(如身份证过期,需重新上传)

3

身份证(反面)

清晰扫描件,信息完整可读(如身份证过期,需重新上传)

4

执业资格证书

如有注册执业资格须上传

5

最高职称证书

须上传,与填报职称信息一致

6

学历证书

须上传,与填报最高学历一致

7

信用承诺书

须下载系统模板,签名后扫描上传

8

其他(无犯罪记录证明)

须上传近3个月以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9

其他(评标专家申请书)

须下载系统模板,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专业背景与经验及申请理由,签名后扫描上传,省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为申请人所在地区的二级审核单位,详见“附件1”

10

其他(评标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系统模板,并上传推荐日期为近3个月以内且推荐单位盖章的评标专家推荐书(推荐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社保缴纳单位)或退休前原单位,省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为申请人所在地区的二级审核单位,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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